據《漢書?貢禹傳》記載,僅廣漢郡壹地,為金銀飾漆器生產就設立了三工官,每年費用五千萬錢。漆器制作督造嚴格,分工明確,漆器上還標明出產地名、年號及工匠名。
漢代漆器上的“素”、“包”、“上”、“造”及“飽”、“草”等烙印文字,是素工、包工、上工和造工在制作時所烙上的戳印,反映了西漢前期漆器的制作也有多道工序與“物勒工名”的產品責任制。
在壹些漢代漆器上還發現了“成市”、“鄭亭”、“市府”、“中鄉”、“北市”等烙印文字,這是四川省成都與河南省新鄭等地市府生產的漆器產品的標誌。
還有許多針刻文字與符號,其中作坊的標誌有“宦裏大女子”、“千金裏”、“口裏口”、“門裏”等;物勒工名的標誌有“章”、“東”、“朱”、“李”、“杜”、“任”等。
許多漢代漆器遺存,銘文記載十分詳細,如貴州省清鎮平壩西漢墓發現的漆器銘文記錄了漢代官營漆器工場的分工與督造情況,督造官吏大致有工長、丞長、護工卒史等。
壹件漆器需經素工、髹工、上工、銅鈿黃塗工、畫工、渭工、清工、造工、供工、漆工等工序,從中可以看出漢代漆器工場生產規模之龐大、分工之細、工藝之精、管理之嚴。
西漢官營漆器業所設置的這種系統而嚴密的組織和生產機構,保證了當時的髹飾工藝在戰國、秦代的基礎上,向縱深持續發展,我國髹漆工藝與漆器保護,促使西漢漆器攀登上了我國古代漆藝文化發展歷程中的第壹個高峰。
對於漆樹的栽培管理模式,漢承秦制,生產規模進壹步擴大,《金石索》卷五載有“漆園司馬”和“常山司馬”兩顆漢印,說明該司馬已是由政府設立的壹種專門管理漆園的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