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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春的生平事跡

姜春子應昌,名赫庭,生於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卒於乾隆五十四年(1789),最後69歲。江春出身鹽商世家,祖父“拎包到揚州”,“以智理鹽政”,“積小而高數年”,成為兩淮鹽商的中堅力量。江春的父親姜澄宇也從事鹽業,是兩淮主要商人之壹。江春從小接受良好的教育。他的文學由王和園主教授,他的詩學由安徽妖怪懷寧睡子夏恒展教授。22歲時,他參加了鄉試,並被命名為孫山。雖然沒有中標,但它的聰明才智在商界得到了很好的利用。他放棄了文學,從商,幫助父親管理鹽業。父親去世後不久,江春接任兩淮的首席商人。他結交官員和王子,熟悉鹽法,精通商業運作,並練習了許多技能。在擔任“兩淮鹽業總商”的40年間,他充分發揮自己的謀略和才能,孟乾隆先後授予“陳元慶內務大臣”、“掌政大臣”等職銜,並推薦給他們壹品,並授予壹頂戴花令,這在當時是鹽商的唯壹範例。

六次下江南後,有計劃地安排了這次接待,這就是所謂的“接任江”。甘龍曾在金山宮與江春奏響對稱主旋律,親自解開禦用蓮花包,送給戴上。他還兩次造訪江春的“康山草堂”別墅,贈送玉器和古董,題寫“宜興堂”牌匾,稱贊江春富有。

乾隆五十年(1785),江春等鹽商捐銀100萬兩,乾隆登基50周年大典。江春被邀請參加在北京幹青宮舉行的“千年博覽會”的宴會,並被張西邀請參加皇帝的宴會。這個“千年祭”每50年舉行壹次。它是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宮廷盛宴,也是清朝最大的皇家宴會,是江春的另壹個“牛”。

江春在揚州修建的園林建築多達八處,有康山草堂、退休園、靜香園、沈莊、秋吉好生村、江氏東園、西莊、水南花樹等。江春雖久居揚州,卻壹直在自己刻意營造的“徽派殖民地”氛圍中生活和掙紮:住著富有徽派特色的別墅和私家花園,吃著由廚師團隊烹制的徽菜和從家鄉徽州帶來的主要原料,玩著自己組織的“春舞臺班”等徽劇,甚至在日常生活對話中使用家鄉方言。特別值得壹提的是,蔣春甲的“春戲班”,與乾隆五十五年(1790)的“三清班”、“四喜班”、“和春班”壹起,為乾隆八十壽辰,擬在北京演出,演出了著名的“四徽班進京”,從而促成了京劇的誕生。

晚年,由於家財耗盡,江春不得不依靠“皇糧”維持生意。乾隆三十六年(1771),由於江春“財氣不足”,乾隆賞賜他30萬兩禦錢,幫助他經營鹽業。乾隆五十年(1785),乾隆再次借給25.2萬兩唐,利息壹分。江春死後,嘉慶六年(1801),由於之子蔣的本錢沒有填滿,嘉慶皇帝借了五萬兩銀子作為經營鹽業的本錢。乾隆嘉慶對壹個商人如此照顧,實屬罕見。

江春壹生都是慈善家。《揚州畫船記》中記載了他熱心公益、務實清廉等18優秀事跡。據《淮河鹽法》記載,從乾隆十六年(1751)第壹次遊揚州,到第四十九年(1784),江春等人“奉公急”,“損失巨款”達11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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