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中國人民銀行(以下簡稱:央行)開始發行人民幣流通紀念幣(以下簡稱:紀念幣),至2000年《中華人民***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施行後的四、五年期間,我國在貨幣管理環節上曾出現的工作疏忽所造成壹度的混亂狀況,使流通紀念幣樣幣(以下簡稱:樣幣)給廣大紀念幣愛好者們帶來了壹絲疑惑、壹陣驚喜和壹份企盼。 與流通紀念幣樣幣同時存在的人民幣樣幣,還有流通硬幣樣幣、流通紙幣樣幣、流通紀念鈔樣幣。按人民幣發行先後順序出現的分別是:流通紙幣樣幣、流通硬幣樣幣、流通紀念幣樣幣、流通紀念鈔樣幣。 我們說樣幣是幣,是因為它有人民幣面額,具備貨幣所有基本特征和元素,特別之處在於表面多了“樣幣”二字,其中的壹個字還寫明了是“幣”。在民間,錢幣愛好者都認為它是幣,而且是流通紀念幣中的珍品種類之壹。 我們說樣幣不是幣,是因為央行從未認為樣幣是流通幣,壹直明文規定樣幣嚴禁參與流通;樣幣是貨幣發行機構和商業銀行進行貨幣管理工作時使用的工具。說樣幣不是幣的理由,還因其在社會上顯得十分罕見。 由此,樣幣是壹類較為奇特的錢幣藏品。 樣幣是做什麽用的 1984年10月,央行開始發行紀念幣並稱其功能與現行的人民幣等值流通。 出於紀念幣參與流通,這就面臨壹個新的情況:因為從1949年***和國成立到1984年發行紀念幣,群眾對紀念幣是陌生的。在此情形下,央行就得為全國各地的央行分支機構和商業銀行配套與紀念幣完全壹致的、用於比對真偽的標準參照物(樣本),即最權威的貨幣效驗標準。當時的國有商行主要是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交通銀行等這幾大行。 樣幣是由央行統壹印制並配發至各金融機構作為鑒別人民幣的標準工具。如出現了儲戶持某款紀念幣向銀行進行相關咨詢或求證錢幣本身問題,當地央行或商業銀行的貨幣管理和出納業務的工作人員則會以上級配發的樣幣進行對照、驗明、鑒定,從而給出代表銀行官方的正式回復。 所以,便有了央行指令中國造幣公司上海造幣廠和沈陽造幣廠在制造紀念幣的同時,又制造了數量不等的同名稱的樣幣,其真實數量未曾向社會公開。 嚴格意義上,樣幣是在貨幣被確定發行後而鑄造並推出的銀行內部工作幣,與未確定發行貨幣設計草稿性質的“樣幣”存在著本質上的區別,不是壹個概念。所以,在稱謂上易與那些未發行的貨幣設計效果樣幣混為壹談。 樣幣的基本特征 樣幣與同題材的紀念幣在直徑、重量、圖案、文字、面額等方面相同,規格完全壹致,惟壹區別是在正面(極少數在背面和正背兩面)鑄有漢字“樣幣”二字,陽文,左右排列。壹枚套的紀念幣有壹枚樣幣,兩枚套的紀念幣則有兩枚樣幣,依此類推。 從紀念幣愛好者和錢幣市場反饋的綜合信息看,絕大多數樣幣是被鑲嵌在不透明的硬塑料薄版的圓洞裏,再裝入透明的硬塑料盒內,硬塑料板的顏色以紅、綠等為主。 早期樣幣上的“樣幣”二字與幣文顯得格格不入,字體風格與幣面其他字體完全不同。放大鏡下的“樣幣”二字刻痕明顯,字體雖說不醜,但確實很難看,絲毫談不上藝術和什麽美感。筆者認為這是造幣廠刻意為之,目的是勿讓“樣幣”二字與紀念幣的內容相混淆。從藝術鑒賞角度來說,單“樣幣”二字是沒有任何價值的。 後期的“樣幣”二字,字體稍微端莊得體壹些,但與錢幣主題文字的字體還是存在明顯的區別。 樣幣是怎麽流入民間的 這些原本應靜靜躺在銀行文件保險櫃裏的工作幣,為什麽會“光臨”錢幣市場、進入紀念幣收藏者手中? 根據筆者多年觀察,樣幣流入民間的“線路圖”大致有以下幾條: 1、由於1998年12月央行所進行了全國機構大改革,撤銷了省、直轄市和自治區壹級的省級分行以及各地的地壹級的市級分行,成立了現在的9大區行和總行及重慶兩個營管部。同時,各商業銀行機構改革力度逐步加大。另外,隨著國內金融機構不斷的增、調、並,銀行行業內部之間的工作人員人事變動頻繁。凡是機構進行大的調整或工作人員的變動,總會給工作帶來壹定程度不利影響,客觀上就給樣幣管理造成了空隙和漏洞。 2、在各地的央行分支機構、國內各主要商業銀行中,具體擔負貨幣發行、出納管理等業務部門的工作人員,因常規的人事調動、輪換崗位、辭職離開、退居二線、正式辦理退休等情況而未及時做好樣幣的移交、上繳、封存等程序,也不排除個別工作人員私自帶走的。另外,在壹些地區銀行的個別領導眼裏,對樣幣管理的意識不強,樣幣就如同銀行辦公用品中的訂書機、大頭針壹樣,特別是在進行行內幹部職工崗位調整的前後,最困難的、也是最重要的就是人的安排,只要被調整的幹部職工順利穩當到位,還有什麽必要去糾纏這些樣幣?加之,相關人員都是壹起長期在貨幣發行和出納部門***事的老同事,有時在工作交接上實在抹不下情面硬性追要或清點。 3、對下發到各地央行分支機構的樣幣,本應當進行必要監督和管理的,工作卻沒做到位。同樣,央行對省壹級的商業銀行和地市壹級的商業銀行掌管樣幣部門和責任人的日常管理工作不力。 從貨幣調撥指令看,造幣單位肯定是按央行指示嚴辦的,造幣廠在鑄造完成後統壹解繳央行,再由央行分配到其各地分支機構,由分支機構配發到省壹級的“工農中建”或地市壹級的商業銀行。管理樣幣的工作人員壹般不會將樣幣給予銀行其他部門人員,因為這會招惹麻煩,估計是從具體管理人手中直接流入民間和錢幣市場。其中:極少數樣幣可能由央行分支機構、省壹級的“工農中建”、地市壹級的商業銀行這3個渠道同時流入民間,而樣幣從造幣機構直接進入民間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銀行什麽部門、哪些人員容易得到樣幣?據了解,在銀行總部機關並非所有部門和人員輕而易舉得到樣幣,往往在老牌商業銀行的基層出納、貨幣發行口子卻容易得到樣幣。問題主要突出表現在基層單位,即樣幣的出口點,但上級負有監管不力的責任。各地央行分支機構貨幣發行處(科)具體負責樣幣的管理,可不要小看其中分管樣幣的人,就是行長想親眼目睹樣幣,還得靠下級提供。如果是壹位糊塗領導,管理不嚴,那流失的就更嚴重了。 經觀察,在2000年5月條例施行前,央行對不斷流入社會和失散在民間的樣幣未采取及時有效的措施和辦法予以遏制,社會上不斷有各種樣幣出現,到了2004年底2005年初甚至都不時有新版樣幣流出。 真正徹底扭轉樣幣管理混亂局面的是隨著2006年12月《人民幣樣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頒布和實行,社會上就看不到新版樣幣了。盡管目前錢幣市場上有高價收購的聲音卻無應音,因為現在的銀行工作人員遵紀守法意識明顯增強了,誰還會幹這傻事? 迷霧重重的樣幣鑄造量 以目前非常有限的造幣企業相關資料計算,樣幣單枚(套)最大制造量是2萬,最小的是0.1萬,已知樣幣品種的數量基本上是在1.5萬-1.7萬之間。 對於造幣廠廠誌等資料中提及的幾款數量為0.3萬的樣幣,筆者認為其準確性有待於進壹步確定。因為作為派發到各基層貨幣發行管理業務部門的樣幣數量,0.3萬顯然是不夠數的,而作為高級禮品又顯得簡單了壹些,量也多了。推測應是總數中的壹部分數據。因為造幣廠全檔資料並未公開,而現在流入社會的壹些廠誌,也只是顯示造幣廠某壹時段數據而已。 出於饋贈需要,造幣機構曾制作了數量極少的精制幣禮品,個別幣配了證書卻無編號。這個數量究竟是多少?央行包括造幣機構未曾披露過。像建黨、女足精制樣幣所饋贈的對象都是貴賓壹級的。既然是貴賓,甚至包括外國中央銀行或金融機構的高層。當時、現在和今後是不會因為要變現而出手的。因此,這些精品既使有真實的數量存在著,但對於大眾化的紀念幣市場和整個社會而言,出現的概率幾乎是零。但是,並不是永遠都不會出現,也許會出現各種意外的情況,使精品進入錢幣市場。 針對上述已知數據,筆者總的看法是:流通紀念幣中的精制幣、精制樣幣、普通樣幣,與金銀幣同樣存在著鑄造量和發行量模糊不清的現象,特別是流通紀念幣中的禮品包裝類,只要央行不公布其準確的數量,與金銀幣壹樣,任何個人、任何央行之外的單位都沒資格確定,他們是說不清的,即使說了,是缺少信服力的。另外,對於現在還未出現的精制幣或精制樣幣,絕對不能說央行未曾造過。央行未對此作過披露,因此,就不可有這樣的斷言。 談到數量及版別探究話題,我國最著名的流通紀念幣收藏家孫克勤先生堪稱這方面的楷模。在孫克勤編著的《中國普通紀念幣珍品圖錄》(北京出版社出版)書裏,在對某款幣的數量及版本,以及出現於市場的描述中,多采用了親眼體會“發現”、“未發現”、“不多見”和“估算”等探索的口吻,十分謹慎和嚴謹。 孫先生在該書中多次提到,近年來仍有小批量紀念幣精品在持續不斷露面的現象,比如建國35年上海版精制幣(P.4頁),2007年4月“露面數十套”;建國40年精制幣(P.18頁),2007年市場出現;第11屆亞運會精制幣(P.19頁),2005年之後壹次性冒出小批量的;植樹節精制幣(P.21頁),2006年突然出現“數十套”;希望工程精制幣(P.39頁),2008年在深圳突然出現“百枚”。可以看出建國35年幣是1984年發行,2007年出現,時隔竟然達23年;建國40年幣1989年發行,2007年出現,時隔18年;第11屆亞運會幣1990年發行,2005年出現,時隔15年;植樹節幣1991年發行,2006年出現,時隔15年;希望工程幣1994年發行,2008年出現,時隔14年。 精品“突然”出現在市場的原因,據分析應該是長期存壓品,或與銀行機構設置及掌管紀念幣的工作人員有壹定關系。貨幣發行業務部門與錢幣學會通常合署辦公,有的學會管理著壹定數量的紀念幣,或出自於銀行的行長辦、行政、接待、宣教、工會等部門,應排除錢幣市場幣商行為,試問有誰會捂著早年精制幣這麽多年? 因精制幣不受任何規定的管制,預計隨著紀念幣市場趨熱,今後還會陸續出現。精品突然出現的現象,同樣適用解釋樣幣出現的路徑。 樣幣具有集藏價值 筆者在本文“樣幣有何基本特征”壹段中,認為“樣幣”二字沒有任何觀賞價、藝術價值。但是,為什麽卻又說樣幣具有極大的集藏潛力和價值呢?這是因為: 壹、樣幣的稀罕性決定了其顯貴的地位和堅實穩定的市價基礎。壹是與同題材的紀念幣相比,樣幣數量是稀少的。我們可以大致推算壹下:1984年全國***有29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不包括臺港澳),以每個省壹級的央行分支機構和商業銀行“工農中建”來計算,再按每壹個省級行政區平均有10個地市壹級的央行分支機構和“工農中建”,***有1450個貨幣發行管理業務部門,按每個基層業務部門配發10枚(套)計算,總計需要1.45萬。倘若再加上央行總行、各家商業銀行總行、造幣總公司和具體造幣廠、國外央行等處的留存、歸檔,現在常見的1.5萬-1.7萬之間的數量是符合實際的。即使1988年設置海南省和1997年成立重慶直轄市凈增2個,再到1997年和1999年設立港澳2特區,總數為33個,樣幣數量仍在2萬上下。關鍵之處在於,與全國參與紀念幣集藏總人數相比,“溜”出來的樣幣畢竟是極少數了。曾記得1993年古玩市場上幾乎沒有樣幣出現,1994年和1995年北京月壇、上海肇家浜路樣幣的叫價壹般是30-150元,後來市價逐步上漲了。二是尋找樣幣配套的紀念幣愛好者不斷增加,從而加大了收藏界和市場對樣幣的本能需求。看似上千至2萬的鑄造量,但流入社會的樣幣在數量和規模上與同題材的紀念幣相比,猶如大海的壹滴水。 二、國家貨幣法律的頒布和各項規章制度的不斷建立和健全,是今後早期樣幣資源逐漸枯竭、幹涸的壹把固鎖。由於國家已開始重視樣幣流損問題並頒布了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嚴管,這對已進入社會收藏領域數量有限的樣幣來說,無形等於加了把“鐵將軍”。因此,其升值空間應十分可觀。 錢幣界收藏樣幣,也有壹種觀點認為是“扭曲的追求”,這個看法值得大家商榷。持此觀點的人士認為:如果錢幣愛好者喜歡上了樣幣,就會滋生銀行相關管理人員的違規行為。 筆者感到,此結論顯得過於簡單和武斷。國家禁止樣幣流通,是因為樣幣流通了,會對金融秩序造成混亂。還是讓我們來仔細推敲壹下條例和辦法:兩個條規***同規定樣幣“禁止流通”,卻未否定樣幣本身的錢幣文化概念價值。 應該說錢幣愛好者在任何貨幣面前,都是處於被動接受的狀況,因為貨幣的發行權和管理權在國家。壹旦某些錢幣因發行機構的閃失而流進社會,對收藏界人們來講無疑是珍貴的,這是把玩錢幣的最高境界之壹,這壹點完全符合物以稀為貴的真理,也不是什麽新事物。如站在純收藏的角度看,樣幣流入社會之錯的板子不應“打”在錢幣愛好者身上,只有靠具體負責貨幣發行管理的專職部門和人員今後嚴格依章辦事、防微杜漸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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