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對各類人員首次創辦小微企業,2013年10月1日以後登記註冊領取企業營業執照、正常經營並在創辦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即: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滿12個月的創業者(離崗創業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原單位參保的除外),發放1.2萬元壹次性創業補貼。上述成功創業者招用失業人員和本市生源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為其在創辦企業連續繳納4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可按照申請崗位開發補貼時創造就業崗位的數量,給予每個崗位2000元的`壹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正常經營是指企業按月向招用人員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且有正常營業收入。
法律依據:濟南市委辦公廳 濟南市政府辦公廳 《關於積極應對疫情促進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幹政策意見》
第壹條 確保中小微企業信貸余額穩中有升。嚴格落實國家疫情防控期間信貸政策,引導各銀行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確保2020年中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平均增速。對受疫情影響較大、資金暫時受困的中小微企業,嚴禁各銀行機構抽貸、斷貸、壓貸。
第二條 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鼓勵各銀行機構采取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特別是對疫情防控物資重點生產企業,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各銀行機構要建立、啟動快速審批通道,簡化業務流程,切實提高業務辦理效率。
第三條 提供個性化金融扶持。對各銀行機構在我市疫情防控期間的中小微企業貸款,壹律納入我市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項目庫。符合貼息政策的中小微企業貸款,按政策要求給予最高標準貼息支持。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要加大對中小微企業支持力度,擔保費率不超過0.8%,取消反擔保要求。充分運用數字金融“壹貸通”融資平臺的“101”模式,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更快、更便捷的融資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