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的來說,清軍的裝備是:金鼓以示進退克制,海螺以定早晚聚散,旗以觀,甲以禦身,器械以制敵。士兵專攻弓箭、霰彈槍、火炮、藤牌,學員則是長槍、大刀、刀具。水師除了火炮,還是習慣排炮,鉤鐮炮,標槍,火箭炮。每個騎士有1匹馬,1副盔甲,1副弓箭,1個袋子,40支箭,1把腰刀。步兵有1副盔甲和1把腰刀。弓箭手和弓箭手有1對弓箭和30支箭。矛兵有1長矛。鳥槍兵有1鳥槍。武官的裝備是按照官階來規定的,馬、箭的數量也不壹樣。小琪營、警衛營、先鋒營和火器營的裝備也不壹致。總的來說,八旗比綠營裝備好。
清初,各地營武所用器械並無壹定的實例,往往是根據本部武官的愛好和習慣,士兵很難專門習武。雍正五年,下令各省將領“因地制宜,制定適當的條例,並始終遵照執行”,從此統壹了各省駐軍使用的文書。清政府根據雍正的旨意,規定內地各省和沿海各省的裝備因地而異。比如山東省,弓箭、霰彈槍、大炮、藤牌、長槍、大刀都是常見的武器,每個士兵分十分,其中弓箭三分,黑槍五分,藤牌壹分,長槍壹分。另外,不允許槍手擅自更改。山西省每個士兵都分十分,其中弓箭六分,霰彈槍四分。福建省各陸營共分20隊,其中弓騎兵4人,弓騎兵2人,鳥人10,炮兵1,L藤兵1,矛兵1,劍兵1。
軍用武器的制造以實用為主,規定樣式,固定發放,定期簡閱,對已磨損或外出打仗的及時修復,多余的武器入庫備用,對私賣私碼的依法處置。武器壹般由兵部制造,交由工業部制造,並以名賜,少數自備。壹般來說,不允許民眾制造和保有霰彈槍,只有八旗兵可以使用,綠營人是不允許制造和使用的。清兵入關後,其火器發展方向為輕型,以滿足國內需要。對於壹些很有前途的火器,比如戴笠的和吳的爆彈,雖然讓康熙皇帝大吃壹驚,但並沒有得到真正的重視和支持。由於清朝統治者對前人的經驗和西方的先進技術重視不夠,在火器的制造上落後了。火炮炮位的長度、大小、重量各省不同,制造方法也不同。八旗、綠營的武器原本由專門的軍官制作、保管、檢查,但名存實亡,沒有嚴格執行,導致軍事裝備逐漸落後,嚴重影響了戰鬥力的提高。
清軍平時的訓練因時而異。唐太宗天聰年間,親自領導八旗演習,這是清朝皇帝大讀書的開始。後來,皇帝每年親自巡視學校在長城外的狩獵場,每三年舉行壹次大閱禮,檢閱南苑、玉泉山、王家嶺的北京營八旗。另外,北京營地訓練有自己的定制。比如黃旗、黃旗、白旗都是親軍,每個月輪流訓練兩次騎射,四次步射。八旗小七營每月練習射擊六次。在春秋兩季,我還穿著盔甲練習走路和騎馬。春天月亮分兩次運動,壹次在壹起,秋天兩次。春秋中期要去城裏練唱螺。漢軍除了每月練習霰彈槍外,春秋兩個月每旗開10槍,在盧溝橋試槍五天。春秋四旗共舉四次,八旗共舉兩次。初冬,各旗四處演習。
綠營的訓練方法是以明朝以來的老方法為基礎,以所謂連環法為主。“平時讀書雖然可觀,但投入戰鬥就不實際了。”其方法是,每年秋季初霜日,綠營會引兵入教場,支起軍帳。中國軍隊建在場中央,士卒站成鐵甲陣,兵部尚書下令聯合演習。中國軍隊升旗指揮,放三槍,吹響號角,敲鑼打鼓,步兵騎兵列隊,發射火槍,不絕於耳。同時還表演了長矛、短刀、藤牌等武術。平時也有小演習,大演習,聯合演習,槍試,巡邏,行軍,行走系統。乾隆五十年(1785)“采用綠營陣法,學老式的兩儀四象方園,不實用,改仿北京營陣。提督頒發各種標鎮,如文體教頭,各營每月定期舉行演習並表演九陣十連環”。分散駐防差的綠營,平時訓練最少,總督標兵也是,要抓緊時間訓練。綠營鳥炮手按八旗火器營遞進連載的方法練習,指戰員用六弓練射擊,用快靶練射擊。雖然朝廷大臣、將軍、知府、總兵等。不定期到各個營地進行巡邏訓練,總體來說,各地清軍“旗幟鮮明,但各種鳥槍騎射技能普遍”,“紮營整齊的人少了,松懈的人多了”。由於清朝統治者頑固堅持“騎射和官話是滿洲之本,旗手之重任”的觀點,仍然對火器裝備和訓練重視不夠,嚴重影響了清軍戰鬥力的進壹步提高。
清太宗皇太極曾把入關前的八旗軍制和明軍做了壹個比較。他說:“明人自力更生,兵在外,無家業,卻捧官給錢糧;我們國家出去就是軍人,進去就是為了人民。耕田和打仗這兩件事並沒有被忽視。最先返回的士兵已經全部整理好裝備,管理好家庭,耕種田地,放牧肥馬。壹旦耕種完畢,家裏的總管就會收割,等伊拉克和其他軍事裝備完畢,我馬上就去。”由此可見,八旗的兵制、軍民結合、農戰結合的特點,決定了其後勤供應必須是“軍需裝備、口糧自備”。因為金仲翀當時正處於奴隸制向封建農奴制過渡的時期,掠奪明朝的人口和財產是戰爭的壹個重要目的。所以出征的八旗官兵,“家有家奴者,不限多少,隨己意同騎”,“多子同騎”。這些跟隨征的奴隸和孩子,既是預備役軍人,也是後勤軍人。“伊拉克家庭生活在戰爭中,他們在艱難前行。八旗官兵打仗“專為劫掠財物”,他們的主要後勤供應問題必須靠打仗來解決,以支援戰爭。所以清兵入關劫掠,壹般只帶壹個月左右的糧食。入關後靠劫掠維持補給,鼓舞士氣。
清兵入關後,為了鞏固對全國的主權,清朝統治者基本禁止軍隊的公開劫掠,通過住院部、兵部、工業部的分工合作來解決軍隊的後勤供應。至於清軍官兵和家屬的生活,主要靠俸祿和旗幟。總的來說,八旗的待遇比綠營優越很多。如“八旗‘兵餉’制度:前鋒、親兵、護衛、引座員、弓箭手每月給銀四兩,小琪、銅匠、弓箭手每月給銀三兩,均為四十八歲;步軍領催月給銀22兩,步軍125錢,全年歲米24斛;炮手每月給西爾弗兩盎司,壹年給三十六盎司大米;前鋒、親軍、後衛以爵羅為輔,每月加壹兩銀子。教育士兵給銀子作為部隊人數,而不是大米。在綠旗兵俸祿制度中,京師巡撫三營,馬兵每月俸銀二兩,步兵每月俸米壹兩;各省各鎮每月發馬兵三兩塊錢,步兵壹兩五塊錢,守備兵壹兩塊錢,都是每月供養米三鬥。"
清軍和平時期軍費每年約2000萬兩,約占清政府年度財政支出的三分之二。戰爭期間還有糧食、裝備、勇氣、丈夫、購物、撫恤金、轉運等其他戰時軍費支出。,平均每年400多萬元。和平時期和戰爭時期,這兩項軍費開支用掉了國庫收入的壹半以上。因此,在財政危機的情況下,清政府只能通過強制征收地方土地稅、救濟地方錢糧、鼓勵開荒、捐錢、多征派系、就地設法解決以保證戰爭供應等方式來緩解危機。
為了保證前線軍需供應,住房部在壹些前線省份設立了報賬部,專管錢糧。後來由於打賣制度的不完善,報賬部官員利用部規、倉規、消費增加、中飽私囊的制度牟利,使開支成倍增加,百姓陷入水深火熱之中。所以順治十壹年(1654)撤掉了報賬部。今後前線的軍需物資將主要由住院部和兵部的官員提供,與地方有關官員共同負責,利用沿途的驛站和軍臺籌集兵員進行運輸,運輸工具有車、馬、駱駝、船等。運輸糧食非常困難,因為敵人很難遠征要塞。“康熙漠北之戰,西路,但程桂花滿兵不恤,半路上局促不安。但寧夏鎮的兵都是連長銀華準備的,讓他們多帶多用,又貼近草地草地,所以同情馬力。所以雖是燒荒地,壹軍滿員,余糧分發,以助兵。”“塞外馱著駱駝不方便。壹駝擔五鬥米壹石,飲水不多,吃草不易。”特別是在沙漠地區,運槍車和運糧車都很難走,很難按時把將軍們運送到前線。最理想的方式是“用駱駝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