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乾隆第十七子永之孫,被封為慶親王,清朝最後壹個鐵帽子王。1911年辛亥革命期間,奕壹度成為首任內閣總理大臣。奕手握重權,卻貪婪無度,利用權力換取財富,他的種種賣官貪汙劣跡,加速了滿清的敗落,實乃革命黨在朝廷裏最大的潛伏。
老慶記公司賣官鬻爵
清末,權傾朝野的奕是賣官鬻爵的老手,靠賣官和貪汙受賄所得便達萬萬兩,堪稱自和之後,滿清最大的貪汙犯。凡是到奕門下求官者,自然要獻上大筆銀兩。如,楊士驤的山東巡撫壹職,就出了十萬兩銀子,而袁世凱、徐世昌等人也都是花了重金才買得更大的烏紗帽。
在辛醜年,奕尚未出任領班軍機時,其貪鄙好貨,就已人人知曉,時人稱慶親王府邸為老慶記公司,專門賣官鬻爵。
1911年,郵傳部尚書壹職空缺,奕便放出口風,售銀三十萬兩。盛宣懷提出要買,奕知道他身家豐厚,別人三十萬可以,妳就非六十萬兩不可。後來盛宣懷托人說情砍價,才以三十萬買下這頂烏紗,但奕要求須交現金,不收他物。
據晚清學者許指嚴《十葉野聞》記載,陳夔龍本是榮祿心腹幹將之壹。榮祿死後,他通過夫人又與奕搭上了關系,仕途壹路躥升,成為直隸總督。夔龍督直時,每歲必致冰炭敬數萬,幾去其的入之半,其他緞匹、食物、玩好等不計。奕曾對陳夔龍說:妳也太費心了,以後還須省事為是。陳夔龍則敬對說:兒婿區區之忱,尚煩大人過慮,何以自安。以後求大人莫管此等瑣事。許指嚴說:老慶聽後莞然,蓋默契於心也。
更有甚者,郵傳部尚書陳壁在攀上慶親王之前,只是京師小吏,頗窮窘。當時壹個金店老板,願意出資幫助他。但要求:他日富貴,幸勿相忘可耳。於是,這位金店老板用重金所得的東珠鼻煙壺以陳壁的名義進獻給奕。奕笑納之,陳壁借此拜在奕膝下,自稱幹兒。他又用金店老板五萬條金借機諛媚,慶王受之。陳壁壹躍而升為侍郎,入駐清 *** 新成立的郵傳部。金店老板也因此棄商從政,得到了輕易撈取肥大油水的鐵路局長之差。
瘋狂受賄賣大清
奕不僅賣官斂財,更是以各種名目受賄,他與袁世凱的勾結,更是為大清的覆滅埋下了巨大的隱患。1903年,領班軍機榮祿病重,袁世凱計算奕將繼任,遣楊士琦持銀十萬兩相贈,楊士琦說:宮保知道王爺不久必入軍機。在軍機處辦事的人,每天都得進宮伺候老佛爺,而老佛爺左右,許多太監們壹定向王爺道喜討賞,這壹筆費用也就可觀。所以這些錢不過作為王爺到任時零用而已,以後還得特別報效。。慶王正式履新之後,袁世凱月有月規,節有節規,年有年規,遇慶王及福晉的生日唱戲請客,兒女成婚,皆由袁壹手布置,不費王府壹分錢。
1908年,奕七十誕辰,大開祝典,成了官員們攀緣交結的好時機,而奕更是大肆進財納賄。各地進獻者絡繹於道,慶王府門前車水馬龍,列起了長陣。為了掩人耳目,明地裏,奕告誡家人勿收禮物,但暗地裏卻令屬下做四個冊籍。將送禮者按眾寡厚薄分為四級。壹級記入福字冊,凡現金萬金以上及禮物三萬金以上者登記入冊,另存其名手摺中。二級祿字冊,凡現金五千以上及禮物值三千金以上者登記在冊。三級壽字冊,凡千金以上及禮物值三千金以上者,記入此冊。四級喜字簿,凡現金百金以上及禮物值數百金者記入此冊。同是送禮者大小多少不拒,甚至將物不滿百金者列為壹冊。壽言、詩文、屏障、楹聯,也列冊記之。這壹次七十壽誕,奕所得現金五十萬兩白銀之多,禮物價值更為百萬以上!
1911年,直到大清帝國即將滅亡之際,奕還近乎病態的聚斂著個人財富。據《光宣小記》記載,武昌起義後,原四川總督錫良曾自告奮勇率兵督陜,而壹向賣官攏財的奕竟仍向其索賄80000兩,錫良為之大怒:生平不以壹錢買官,況此時乎?武昌首義爆發後,關於清帝遜位與否,南北雙方難以達成壹致見解。1912年1月17日,第壹次禦前會議,奕、溥倫主張自行退位,頒布***和,但溥偉、載澤堅決反對,沒有結果。第二天再開禦前會議,仍無結果。會後,以良弼為首的宗社黨等十余主戰派前往慶邸,圍攻奕,但奕不改主意。據宗室溥潤回憶,隆裕宣召奕進宮,奕念叨革命軍隊已有五萬之眾,我軍前敵將士皆無戰意。溥潤稱奕是秉承袁世凱旨意。事實上,覬覦大總統寶座的袁世凱花了300萬兩賄款讓奕去宮中充當逼宮的說客!
大清帝國傾覆之際,奕通過受賄索賄聚斂的家產折合白銀億兩以上,而當時大清帝國壹年的財政收入不過8000多萬兩。而奕的貪汙名揚海外,1911年《泰晤士報》刊發《慶親王外傳》壹文,稱奕:彼之邸第在皇城外之北,北京大小官員,無壹不奔走於其門者,蓋即中國所雲"其門如市"也。
奕貪汙,補償心理在作怪
有人這樣評價奕:以理內政,則內政無不荒,以理外交,則外交無不敗……奕於皇族中,固斷送滿清之第壹罪人矣。可以說,奕最大的本事就是貪汙!
那麽,是什麽因素使奕成為巨貪?答案是強烈的補償心理。
心理學把補償視為壹種心理移位。即為克服自己生理上的缺陷或心理上的自卑,而發展自己其他方面的長處,優勢,趕上或走過他人的壹種心理適應機制。補償作用可形成壹種強有力的成就動機和有效能的力量。補償作用還可以增進安全感,對提高自尊心以及維護心理健康水平有壹定的作用。
奕祖父永是乾隆最喜愛的十七子,也是嘉慶的同母胞弟,壹度皇恩浩蕩。但到了鹹豐二年,永的後裔們由於內杠而被內務府收回慶王府。如洛寶善所說:奕從小就經歷了自己祖父、父親、伯父、堂兄們榮辱沈浮,萬分惕,養成了對規矩不僭越壹步的庸庸碌碌的外表形象,但他的內心精明得很……奕也是為了在物質上尋求支配欲與權力欲的滿足。
奕重獲寵信後,仗著自己位高權重,連慈禧都倚賴自己,貪汙受賄,肆無忌憚,以補償自己早年就埋葬在心底的不安全感。奕前此之親王、貝勒入軍機當國者,未嘗有贓汙貪墨如此之甚者也。辛醜條約簽訂後,慈禧有些心灰意冷,日常政事由奕主持。《國乘備聞》中說,庚子之亂,儀鸞殿毀於火。太後歸自西安,念及舊時居處,淒然不樂。從李蓮英言,出宮帑五百萬金付奕重建,奕與蓮英朋侵其半。太後嘗語人曰:"奕藉朝廷勢,網取金錢,是誠負我。今我奪奕位以畀他人,他人遂足信哉?"從此處可以看出,慈禧是知道奕貪汙受賄的,但朝中無可用之人,諸位親貴年輕氣盛,無執政經驗。因此,慈禧也不得不用奕。
1904年禦史蔣式曾揭發奕的貪汙:臣風聞上年十壹月,慶親王奕將私產壹百二十萬送往東交民巷英商匯豐銀行收存。奕自簡任軍機大臣以來,細大不捐,門庭如市,是以其父子起居飲食、車馬衣服異常揮霍,尚能儲蓄巨款。但此後不了了之,奕的貪汙之心也是愈發膨脹,最終出賣了朝廷,也給自己搞了壹身臭名。
可以說奕與和真有壹比。他們都出身顯赫卻家道敗落,也都是在十四五歲發跡,乃至受到朝廷的重用。兩人掌權後都極力貪汙,雖屢被參劾,卻沒有動搖他們的貪念。和貪汙所得,是清朝十年財政收入的總和;而奕貪汙所獲,也超過了清朝壹年財政收入的總和。
貪汙到頭壹場空
盡管奕歲貪汙無數,但到頭來全被兒子們揮霍殆盡。據愛新覺羅·溥銓的《我父慶親王載振事略》記載,載振、載搏、載掄繼承了奕的巨額遺產,過著不勞而獲的寄生享受生活。
在天津慶王府,載振每天下午兩點左右起床,男女仆人立即各執其事。洗漱後,就到佛堂燒香拜佛,然後吃早點。食畢,吸食鴉片煙之後,天氣好則到花園內閑逛,玩賞魚鳥花草。他曾養過龍睛魚、金魚、天鵝、野鴨、虎皮鸚哥等。後來他還養了幾十種熱帶魚,雇有專人餵養。此外,載振還喜歡京劇,尤其愛聽尚小雲、譚富英的戲,載振也會豪爽地送給這些京劇演員壹些禮物,如玉器、牙雕,古玩等,有時也給錢。
然而,奕的兒子們並非擅長理財之人,只是拿老子的錢過活,過著坐吃山空的日子。他們既不懂經商,又不會辦什麽企業,只是靠銀行存款利息和變賣遺產過著奢華生活。溥銓記載:我父在津,長期依靠銀行存款和利息來維持王府的巨大開支,日偽後期,偽聯幣貶值,存款壹折再折,失去了經濟收入來源。抗戰勝利後,局勢不穩,物價飛漲,王府坐吃山空,經濟越來越困難,只得不斷變賣珍存的古玩珠寶來維持王府的生活和開支。
奕想方設法賣官、收受賄賂,到頭來,兒子們卻坐享其成。可悲的是,錢來得輕松,去得也容易。而奕本人被溥儀評價為:(奕)受袁世凱的錢,勸太後讓國,大清二百多年的天下,斷送在奕手裏。奕去世後,其家人請求謚號,溥儀本想給奕封個謬,醜、幽、厲等惡謚。但最終采納了上書房意見,給了壹個密字,有追補前過之意。在清代親王謚號中,密是最差的壹個字,奕的貪汙加速了清朝的滅亡。在這層意義上,奕無疑是辛亥革命的大功臣,堪稱是革命黨在朝廷裏最大的潛伏。
有趣的是,和當初之貪,曾受到了奕爺爺永的無比羨慕,曾向他哥哥永琰(後來的嘉慶帝)明確提出,希望將來能占有和的半個園子。嘉慶帝在乾隆帝死後即收拾了和,並將他的大半個園子賞給個永。和當初貪得無厭,那知道到頭來只是為別人做嫁衣妝!同樣,奕若是知道幾個兒子如此揮霍自己的受賄所得,當初還會那麽貪不釋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