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品分為自然歷史、藝術歷史、人文歷史和科普歷史四類,具體分為文物類、珠寶、名石和觀賞石類、錢幣類、郵票類、文獻類、票券類、商標類、徽章類、標本類、陶瓷類、玉器類、繪畫類。
文物收藏單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收藏通過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1、依法繼承或者接受贈與;
2、從文物商店購買;
3、從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購買;
4、公民個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換或者依法轉讓;
5、國家規定的其他合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