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晉(音譯,意為夫人),清代皇家貴族女子稱號。清朝皇太子、太子、太子、郡王的妻子叫福晉,側房叫側福晉,中國人稱公主、側妃。“福晉”在漢語中相當於“妃子”。
2、格格,滿語,意為想念。是滿清對女性的稱呼,是對清朝皇室女兒的統壹稱呼。用作正式稱謂時,在晉代後期,君主和貝勒的女兒被稱為格格。
自清朝唐太宗以來,根據漢人的習慣重新定義了稱謂。作為壹種非正式的稱呼,用來稱呼其他地位高的女性。另外,清朝親王的低級妃子,有時也叫格格。
擴展數據:
格格稱謂的演變:
1,官銜:
晉代後期,君主(即“可汗”)和貝勒的女兒(有時也包括普通未婚女子)被稱為“格格”,沒有定制。(比如清朝皇帝努爾哈赤的大女兒叫“東郭格格”,二女兒叫“嫩哲格格”)。
清太宗繼位後,崇德元年(1636),皇帝的女兒開始稱為“公主”,並規定皇後所生的女兒稱為“居倫公主”,妃子所生的女兒和皇後的養女稱為“和碩公主”。“格格”是對王公貴族女兒的專用稱呼。?
順治十七年(1660),格格分為五等,即:
①太子之女:封她為“和碩格格”,狄福金所生之女為郡主,側室所生之女為郡主。
②太子與郡王的女兒:取名為“多羅格格”,狄福金所生的女兒為郡主,側福金所生的女兒為郡王。
(3)多羅貝爾之女:又名“多羅日格”,狄福金所生之女為郡主,邊福金所生之女為鄉主。
④孤山貝子之女:狄福晉所生之女,取名“孤山格格”為郡主,側福晉所生之女,未取名為族女。
⑤甄國公、傅國公之女:狄福金所生之女,稱“格格”為鄉君,方福金所生之女未封,故稱祖女。另外,“男”以下的女性都叫重男輕女。
“格格”這個名字壹直沿用到清末民初,逐漸結束。
2.非正式頭銜
在清朝,“格格”有時被用來稱呼其他地位較高的女性。比如康熙年間,內務府的報告上說,蘇馬拉姨媽(孝莊文皇後的侍女,曾養大康熙皇帝)被稱為“蘇馬拉公主(母親)”。
沒有正式頭銜的貴族的女兒可以叫格格。(清朝紙幣上說:“太子的女兒叫郡主,郡王和貝子、貝勒、伏國公的女兒叫郡主。但除了公主,雖然有公主、郡主資格,但如果沒有官銜,都統稱為格格。壹般來說,叫格格的多在二女兒以下。如果是長女,難得有個正式頭銜。”)
清朝親王的低級妃子,有時也叫格格,在側福晉和普通福晉之下。(清稿載:雍正帝皇後蕭聲仙”十三歲,世宗隱宅名為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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