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得作為托運行李運輸的物品。
重要文件資料、有價證券、貨幣、匯票、珠寶、貴金屬及其制品、銀器制品、貴重物品、古玩字畫、易碎或易損壞物品、易腐物品、樣品、旅行證件及其他需要特殊保管的物品,不得作為托運行李托運或夾在行李中,應作為自理行李或免費隨身攜帶物品帶入機艙運輸。
第二,限制貨物運輸
下列物品只有符合航空運輸條件並經航空公司批準,才能接受運輸:
1,精密儀器、電器等物品應作為貨物托運。如果作為托運行李運輸,必須妥善包裝,這些物品的重量不應計入免費行李限額。
2、運動器材,包括運動槍支彈藥。
3.旅客旅行中需要的幹冰、酒精飲料、煙具、藥品或化妝品。
4.管制刀具以外的鋒利鈍器,如菜刀、餐刀、水果刀、工藝品刀、解剖刀、剪刀、鋼銼、鐵錐、斧子、短棍、錘子等。,應該放在行李中運輸。
5.乘客在旅行中使用的折疊輪椅或電動輪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