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聖誕節禁令的出臺,是對《國家關於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的歪曲理解和曲解。
這幾年,每到聖誕節,都會有壹些抵制的聲音,個別城市或大學限制過聖誕節的消息也在網上流傳。2017年,共青團沈陽醫科大學委員會發布文件《關於禁止高校各級團組織舉辦與“平安夜”、“聖誕節”等西方宗教節日相關活動的通知》,引發爭議。但文件上說的是“禁止共青團組織舉辦聖誕慶祝活動”,而不是限制學生本人。
熱愛祖國的文化和傳統節日無可厚非,但如果涉及利用謠言抵制西方節日,就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不造謠不造謠不造謠。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謠言壹旦在網絡上發布,其傳播速度、傳播範圍、社會危害都無法控制,造謠者將受到法律法規的懲罰。
警方提示:關心和尊重他人,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場所文明有序地慶祝節日,營造和維護祥和、歡樂、祥和的節日氛圍。
擴展數據:
《關於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於2007年10月25日印發。記者閱讀全文後,並未發現網上文章中提到的“抵制洋節”字樣。
《意見》第12條原文表述為:“開展‘我們的節日’主題活動,實施我國傳統節日振興工程,豐富春節、元宵節、清明節、端午節、七夕節、中秋節、重陽節等傳統節日文化內涵,形成新的節日習俗。”目的是振興中國的傳統節日,沒有提到西方的節日。
記者看到,《意見》第三條提到:“既不簡單拿來主義,也不盲目排外,吸收和借鑒外國優秀文明成果,積極參與世界文化對話交流,不斷豐富和發展中華文化。”
人民網——“網信局已要求不發慶祝聖誕節的消息”?警方的謠言
百度百科-關於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