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賣行,之前屬於行政特批行業,跟目前的旅館業、印刷業等同屬於特種行業,但隨著社會發展的需要,寄賣行在前幾年已經取消了行政特批手續。國家對寄賣行業的監管也相對寬松。另外,“寄賣行”也不是“典當行”的變相提法,兩者之間有本質的區別。
寄賣和典當的區別:
寄賣:是物品所有者委托寄賣行代為銷售,雙方簽訂相關服務協議,根據協議,寄賣行沒有物品的所有權,只有物品在寄賣期間的管理權,即物品的所有權沒有發生轉移。寄賣行也只是在物品售出後,從中收取壹定數額的服務費用。不買斷、不現場放款。
典當:是物品所有者將物品抵押給典當行,現場取得壹定當金。典當期間,物品的所有權和管理權都發生了轉移,從原物品所有者那轉移到典當行。 寄賣這個的行當,在現代的經濟生活中卻扮演者非常重要的角色。悄然之中,被當下不少都市人早已視為生活的“應急燈”、“加油站”,青年人的“淘寶聖地”和旅遊族的“保險櫃”,並發生著許多有趣的事。只要妳妙用身邊的寄賣行,就壹定會得到驚喜的意外收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