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數千年前出土的玻璃
有大量的史料可以證明幾千年前玻璃的存在,更重要的是,近年來出土了幾千年前的玻璃。早在十幾年前,考古學家就在古埃及遺址中發現了玻璃的存在,而且這些玻璃打磨得非常精細,很多都打磨成了球形,也就是玻璃珠的形狀。可見,在幾千年前,古代人就已經掌握了制作玻璃和拋光的技術。
更有甚者,考古學家在相關書籍中發現,在公元四世紀左右,古羅馬人會在家具或門窗上安裝玻璃進行裝飾。大約到1200年,意大利人已經完美地掌握了玻璃技術。納夫之所以被認為是玻璃的發明者,不是因為納夫是制造玻璃的第壹人,而是因為納夫發明了制造大塊玻璃的方法。
第二,不要做大塊玻璃。
無論是史料的記載,還是考古學家的發掘結果,都沒有發現過大塊的玻璃,這足以證明古人雖然有冶煉玻璃的技術,卻無法冶煉大塊的玻璃。而這位名叫納夫的專家,經過不斷的研究,終於想出了制作大塊玻璃的方法。所以後世很多人認為納夫是玻璃的發明者,但其實這種說法不夠準確。玻璃更多的是凝結了幾千年前古埃及人和古羅馬人的智慧和勤勞。現代人只是在玻璃冶煉技術的基礎上錦上添花,並沒有對其進行原創性的改變。和玻璃類似的還有眼鏡的發明,感興趣的朋友也可以了解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