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主要職責是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其他文物法律法規,執行上級下達的文物調查、保護、發掘、研究和宣傳任務,對市、地、縣文物考古工作進行業務指導。需要註意的是,獲取來源不明的古人類化石,不僅是保護,更是對文物的破壞。任何提升文物潛在商業價值的行為都會助長非法挖掘。《中國文物博物館工作人員職業道德規範》明確規定,不得以個人、家庭成員或者子女的名義收藏文物,不得參與文物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