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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工商營業執照的問題

申請方式

申請人除直接到企業登記場所提出申請外,還可以通過郵寄、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非固定形式提出。

申請人以非固定形式申請行政許可所提交的格式文本應當使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申請書格式文本。

申請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許可申請的,應當在提交材料的同時,提供申請人或者經申請人依法委托的代理人詳實的聯系電話、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委托文件等。

申請人以信函方式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行政許可機構提出行政許可申請的,應當是有關申請文件、證件的原件,申請文件簽字、蓋章應當真實、有效。

有限責任公司概念

有限責任公司是依照《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設立,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有限責任公司應具備的條件

(壹) 股東為1個(含1個)以上50個(含50個)以下;

股東的資格證明

股東為企業的,出具加蓋本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股東為事業單位的,出具加蓋本單位公章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股東為社會團體的,出具加蓋本單位公章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股東為自然人的,出具該人的身份證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的復印件;股東為工會的,應提交區、縣級以上工會同意投資的批準文件。

提請註意,以下單位不具備投資資格或投資能力受到限

1、企業年度檢驗為B級的企業不得增設分支機構,不得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

2、被鎖入北京市信用信息系統的“警示信息系統”的市場主體(含自然人),在鎖入期間其投資資格受到限制。例如:被鎖入“警示信息系統”的自然人,在鎖入期間不能擔任其他公司的新股東;不能在已擔任股東的公司中追加或受讓股份。

特別提請註意:

請登錄北京市工商局網站www.BAIC.gov.cn查詢“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獲得有關信用信息。

3、黨政機關、司法行政部門以及黨政機關主辦的社會團體不得投資舉辦有限責任公司。

黨政機關所屬具有行政管理和執法監督職能的事業單位,以及黨政機關各部門所辦後勤性、保障性經濟實體和培訓中心不得投資舉辦有限責任公司。

4、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不得作為投資主體向其它行業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

5、基金會不得投資舉辦有限責任公司。

6、外商投資企業成為內資公司股東應當經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審查取得投資資格證明。

7、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企業及聯營企業投資,也可設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得對外投資。

8、工會經區、縣級以上工會批準後可以投資設立公司。

9、法律、法規禁止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人,不得成為公司股東。

10、壹個自然人股東或壹個法人股東可投資設立壹人有限責任公司。壹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壹個壹人有限責任公司。

(二)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30%。股東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法律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可以分期繳付。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0%,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

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股東應壹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

經營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設定的前置許可項目的公司(具體項目參見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印制的《北京市企業登記前置許可項目目錄》),辦理設立登記時可采取分期繳付方式。

(三)股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公司的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有關規定,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字樣。公司的組織機構為股東會、董事會(執行董事)、監事會(監事)、經理;

(五)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選擇住所(經營場所)時應註意:

1、利用居民住宅樓中的房屋(含規劃為商業用途的房屋)開展經營活動的,請到房屋所在地的工商局咨詢該處房屋是否可以作為住所(經營場所)使用。

2、從事舊機動車經紀業務的,其住所(經營場所)應選擇在機動車交易市場內。

特別提請註意:

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分支機構負責人的任職資格問題。

被鎖入北京市信用信息系統的“警示信息系統”的人員,在鎖入期間不能擔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分支機構負責人。

請登錄北京市工商局網站www.BAIC.gov.cn查詢“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獲得有關信用信息。

受理審核時限

申請辦理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和備案,凡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當場作出登記決定,並在5個工作日內核發營業執照或其他登記證明。(申請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許可申請的,受理審核時限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登記程序性規定》執行)。

登記註冊咨詢方式?

如您想獲得有關登記註冊的信息,您可以撥打工商咨詢熱線“1601315”、登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www.BAIC.gov.cn)、閱讀壹次性告知單或直接到註冊大廳咨詢窗口咨詢。

登記管轄

市工商局登記管轄範圍:

(壹)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公司以及該公司投資設立的控股50%以上的公司;

(二)註冊資本30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授權登記的其他公司;

(四)專業資產評估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公司、典當公司、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從事舊機動車經紀業務的經紀公司、因私出入境中介公司、境外就業中介公司、人才中介服務公司、征信公司、商標代理公司。

(五)西客站地區、首都機場地區、天安門地區、機動車交易市場、古玩城市場、潘家園舊貨市場內設立的公司。

區縣工商分局登記管轄範圍:

(壹)市工商局受理範圍以外的有限責任公司,由企業註冊地所在分局負責登記註冊;

(二)有限責任公司的分公司。

收費標準?

(壹)公司設立登記收取登記費的標準:按註冊資本的0.8‰收取;註冊資本超過1000萬元的,超過部分按0.4‰收取;註冊資本超過1億元的,超過部分不再收取。分公司設立登記收取登記費300元。

(二)公司(分公司)變更登記費100元。

(三)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收取變更登記費的標準:註冊資本未超過1000萬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超過1000萬元的,超過部分按0.4‰收取;超過1億元的,超過部分不再收取。收取增加註冊資本註冊登記費的,不再收取變更登記費。增資最低收費為100元。

(四)補換執照正本收取費用50元。

(五)執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費10元。

(六)公司(分公司)備案登記,不收取登記費,但涉及打印新營業執照的,收取執照副本工本費,每份10元。

註冊成立有限公司程序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壹般要經過以下步驟:?

第壹步:咨詢後領取並填寫《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同時準備相關材料;

第二步:遞交《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及其相關材料,等待名稱核準結果;

第三步: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同時領取《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等有關表格;經營範圍涉及前置許可的,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到經工商局確認的入資銀行開立入資專戶;辦理入資手續並到法定驗資機構辦理驗資手續(以非貨幣方式出資的,還應辦理資產評估手續);

第四步:遞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領取《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第五步:領取《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後,按照《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確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費並領取營業執照。

辦理名稱預先登記,請參看《壹次性告知單①--如何辦理名稱預先登記》

申請有限責任公司登記註冊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壹)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內含《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單位投資者(單位股東、發起人)名錄》、《自然人股東(發起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合夥人名錄》、《投資者註冊資本(註冊資金、出資額)繳付情況》、《法定代表人登記表》、《董事會成員、經理、監事任職證明》、《企業住所證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壹份,請全體股東親筆簽字;有法人股東的,要加蓋該法人單位公章);

3、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4、《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及《預核準名稱投資人名錄表》;

5、股東資格證明;

6、《指定(委托)書》;

7、《企業秘書(聯系人)登記表》;

8、經營範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應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

提請註意:在中關村科技園區登記註冊的企業申請不具體核定經營項目的,應提交《承諾書》。?

除上述必備文件外,還應提交打印的與公司章程載明的股東姓名(名稱)、出資時間、出資方式、出資額壹致的股東名錄和董事、經理、監事成員名錄各壹份。

(二)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企業變更(改制)登記(備案)申請書》(內含《企業變更(改制)登記申請表》、《變更後單位投資者(單位股東、發起人)名錄》、《變更後自然人股東(發起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合夥人名錄》、《變更後投資者註冊資本(註冊資金、出資額)繳付情況》、《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董事會成員、經理、監事任職證明》、《企業住所證明》等表格。請根據不同變更事項填妥相應內容);

2、《指定(委托)書》;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4、變更下列事項的,還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證件:

變更名稱:(1)《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準通知書》及《預核準名稱投資人名錄表》;(辦理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登記請您參看《壹次性告知單①--如何辦理名稱預先登記》的相關內容);(2)股東會決議或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作出的決定。

住所:股東會決議或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作出的決定。

變更法定代表人:根據章程規定作出的股東會、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作出的決定或董事會決議。

增加註冊資本:(1)股東會決議或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作出的決定;(2)以貨幣方式增資的,提交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3)以非貨幣方式增資的,還應提交評估報告(涉及國有資產評估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確認文件)及法定驗資機構對評估結果和辦理財產轉移手續進行驗證的報告。

提請註意:

變更後的註冊資本中,貨幣部分不得低於總額的30%,但不要求增加的註冊資本中應有不低於30%的貨幣。

註冊資本全額繳足後,公司申請增加註冊資本的,增加的註冊資本可按設立時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分期繳付,且變更登記時應繳納不低於增資部分20%的出資,其余部分可在變更登記核準之日起2年內繳足。(投資類企業不超過變更登記核準之日起5年)。

註冊資本尚未繳足但按期繳付的,變更登記時應繳納不低於增資部分20%的出資,並可按修改後的章程規定繳納原有出資,其余部分的出資時間不得超過企業設立之日起2年(投資類企業不超過設立之日起5年)。

以股本溢價計入的資本公積金、未分配利潤(稅後)轉增註冊資本的,須提交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公司法定公積金轉增為註冊資本的,驗資證明應當載明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少於轉增前公司註冊資本的25%。

股東以技術成果出資評估價值在100萬元以上(含)的,評估機構應在評估報告中附上有關專家簽署的參考意見,或者政府科技主管部門或相關科研機構出具的鑒定意見。

減少註冊資本:(1)股東會決議或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作出的決定;(2)公開發行的報紙減資公告報樣(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方受理您的減資申請);(3)公司債務清償或者擔保情況的說明;(4)驗資報告。

變更實收資本:驗資報告(以非貨幣方式出資的還應提交評估報告並應在驗資報告中明確對評估結果和辦理財產轉移手續的驗證)。

股東以技術成果出資評估價值在100萬元以上(含)的,評估機構應在評估報告中附上有關專家簽署的參考意見,或者政府科技主管部門或相關科研機構出具的鑒定意見。

變更出資方式:(1)股東會決議;(2)非貨幣出資變更為貨幣出資方式的,提交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貨幣出資變更為非貨幣出資方式或非貨幣出資變更為其他非貨幣出資方式的,提交全部非貨幣出資的評估報告(涉及國有資產評估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確認文件)及法定驗資機構對評估結果和辦理財產轉移手續進行驗證的報告。

提請註意:已辦理財產轉移手續的非貨幣出資不得變更出資方式。

變更出資時間:股東會決議。

股東轉讓股權:(1)股東會決議;(2)股權轉讓協議;(3)涉及本市國有產權轉讓的,應提交北京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涉及中央國有產權轉讓的,應提交中央企業國有產權交易試點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涉及外埠國有產權轉讓的,可依據國有產權屬地政府有關規定,提交規定的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轉讓交割文件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產權轉讓批準文件;(4)股東發生變化的應提交新股東的資格證明;

變更經營範圍:(1)股東會決議或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作出的決定;(2)新增經營項目涉及前置許可的,應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

(3)在中關村科技園區登記註冊的企業申請不具體核定經營項目的,應提交《承諾書》。

變更股東名稱或姓名:(1)股東會決議或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作出的決定;(2)股東名稱或姓名變更的證明(法人股東名稱變更,由該股東的登記機關出具名稱變更證明;自然人股東姓名變更,由其戶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出具證明文件);(3)變更後的股東資格證明。?

變更營業期限:股東會決議或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作出的決定。

因增資或因跨登記管轄地遷移住所而變更登記管轄機關的:?

步驟1、申請人向遷入地的登記機關提交變更材料,遷入地的登記機關受理後出具《受理通知書》及《企業遷移通知書》;

步驟2、企業將《企業遷移通知書》交到遷出地登記機關,遷出地登記機關向遷出企業出具《企業遷出核準通知書》;遷出地檔案管理部門將登記檔案采用掛號郵遞方式郵至遷入地檔案管理部門;?

步驟3、遷入地登記機關以電話方式通知企業持《受理通知書》及《企業遷出核準通知書》領取新的《營業執照》(或辦理核駁手續)。

提請註意: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章程修改的應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或符合企業章程規定數量股東簽字(或加蓋公章)的修改後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壹份。

涉及股東的姓名(名稱)、出資時間、出資方式、出資額及董事、經理、監事發生變化的,還應提交打印的與公司修改後的章程載明內容壹致的股東名錄和董事、經理、監事成員名錄各壹份。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登記事項前需先辦理許可文件變更的,應在辦理變更登記時壹並提交變更後的許可文件。

(三)有限責任公司註銷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

1、《企業註銷登記申請書》;?

2、《指定(委托)書》;

3、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決定或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文件或法院的解散裁定或破產裁定;?

4、股東會、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人民法院確認的清算報告。清算報告中應載明下列事項:(1)債權債務已清理完畢;(2)各項稅款、職工工資已經結清;(3)已經在XX報紙上發布註銷公告(該報紙應為公開發行的報紙);

5、清算組成員《備案確認通知書》;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提請註意: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註銷登記時,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註銷登記證明。

因未參加年檢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辦理註銷登記時,應壹並辦理解除法定代表人警示限制手續。提交文件、證件如下:

1、《企業註銷登記申請書》,註銷原因註明“因未參加年檢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申請辦理註銷登記。申請解除法定代表人×××的警示限制”;

2、股東會決議或決定;

3、法定驗資、審計機構出具清算審計報告。報告中應載明下列事項:(1)債權、債務已清理完畢;(2)各項稅款、職工工資已經結清;(3)已經在ХХ報紙上發布註銷公告(該報紙應為公開發行的報紙);

4、《指定(委托)書》;

5、營業執照正、副本。

(四)有限責任公司申請備案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企業變更(改制)登記(備案)申請書》;

2、《指定(委托)書》;

3、根據不同的備案事項,還需要提交的以下文件、證件:

修改章程:(1)修改後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2)股東會決議或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作出的決定;(3)加蓋公司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變更董事(含副董事長)、經理、監事:(1)填妥《企業變更(改制)登記(備案)申請書》中的《董事會成員、經理、監事任職證明》表;(2)股東會決議、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作出的決定或董事會決議;(3)加蓋公司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已設立分公司的:(1)加蓋分公司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2)加蓋公司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公司清算組備案:(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企業變更(改制)登記(備案)申請書》;(2)股東會決議或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作出的關於成立清算組的決定;(3)加蓋公司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辦理非貨幣出資的財產轉移:(1)法定審計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申請刪除經營範圍中後置標註內容的: (1)有關專項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證書復印件;(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五)其他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因執照丟失、損毀申請補發執照:1、《指定(委托)書》;2、全體股東簽署的情況說明;3、公開發行的報紙上登載執照掛失作廢聲明的報樣;4、《增(減、補)證照申請表》。

申請增發執照副本: 1、《指定(委托)書》;2、《增(減、補)證照申請表》;3、原《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申請分公司登記註冊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申請分公司設立登記應先辦理分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登記手續,請參看《壹次性告知單①--如何辦理名稱預先登記》的相關內容。?

(壹)分公司設立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內含《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負責人登記表》、《企業經營場所證明》等表格);?

2、《指定(委托)書》;?

3、加蓋公司公章的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4、《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及《預核準名稱投資人名錄表》;;?

5、《企業秘書(聯系人)登記表》;?

6、經營範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應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 在中關村科技園區登記註冊的企業申請不具體核定經營項目的,應提交《承諾書》。

提請註意:

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二)分公司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企業變更(改制)登記(備案)申請書》(內含《企業變更登記申請表》、《企業負責人登記表》、《企業經營場所證明》等表格。請根據不同變更事項填妥相應內容);

2、《指定(委托)書》;

3、《營業執照》正、副本;

4、變更下列事項的,還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證件:

變更分公司名稱:(1)涉及公司名稱變更的,應提交公司名稱變更證明及加蓋公司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2)《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準通知書》及《預核準名稱投資人名錄表》;

變更經營範圍:(1)加蓋公司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2)新增經營項目涉及前置許可的,應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3)在中關村科技園區登記註冊的企業申請不具體核定經營項目的,應提交《承諾書》。

提請註意: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登記事項需先辦理許可文件變更的,應在辦理變更登記時壹並提交變更後的許可文件。

(三)分公司註銷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企業註銷登記申請書》;

2、《指定(委托)書》;

3、《營業執照》正、副本。

因未參加年檢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分公司辦理註銷登記時,應壹並辦理解除負責人警示限制手續。提交文件、證件如下:

1、《企業註銷登記申請書》,註銷原因註明“因未參加年檢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申請辦理註銷登記。申請解除負責人×××的警示限制”;

2、公司出具的對分公司債權、債務清理情況及稅款、職工工資完結情況的說明;

3、《指定(委托)書》;

4、營業執照正、副本。

(四)其他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因執照丟失、損毀申請補發執照:1、《指定(委托)書》;2、負責人簽署的情況說明;3、公開發行的報紙上登載執照掛失作廢聲明的報樣;4、《增(減、補)證照申請表》。?

申請增發執照副本: 1、《指定(委托)書》;2、《增(減、補)證照申請表》;3、原《營業執照》副本。

特別提請註意:

1、建議在登記過程中不要更換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發生變化,請重新提交《指定(委托)書》。?

2、如果委托有資格的登記註冊代理機構辦理,應提交加蓋該代理機構公章的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指派函》、《委托書》、代理人員的資格證明及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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