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皇帝,最富有的都是歷史上少數有名的官員,貪婪而富有的商人。
2001亞洲華爾街日報做了壹個統計評選:過去1000年全球最富有的50個人。其中,目前仍健在的包括身價超過360億美元的文萊蘇丹哈齊沙山·納比爾賈陛下(Sultan Hazihashan Naberjia)和當今世界首富比爾·蓋茨(Bill Gates)。
在入選的50人中,有6人來自中國,他們的外貌跨越了800年。他們是成吉思汗、忽必烈、和珅、太監劉瑾、清代商人吳秉鑒和宋子文。《亞洲華爾街日報》還說,如果職業壹欄是“征服者”,財富來源壹欄是“掠奪”,成吉思汗可以被稱為“世界首富”。當時蒙古人打下了13萬平方公裏的土地。
明武宗太監劉瑾被處死後,從其家中搜出黃金3360公斤,白銀725萬公斤。明朝末年,國庫只有200萬斤白銀。
清朝的士紳被查出貪汙了2.2億兩白銀。
20世紀30年代,宋子文回國後立即被任命為財政部長。由於他的妹妹宋美齡嫁給了蔣介石,宋子文就更加重要,成為當時中國與美國談判的主要渠道。據說,在20世紀40年代,宋子文可能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吳秉鑒是十三行買辦。他繼承了當時只允許少數人經營的絲綢瓷器生意,是19世紀中葉的世界首富。吳家積累的財富更是驚人。按照他們自己在1834的估算,他們的財富已經達到了2600萬銀元(相當於今天的50億人民幣左右),成為了外國人眼中的世界首富。建在珠江岸邊的吳家好房子,據說堪比《紅樓夢》中的大觀園。但鴉片戰爭後,吳家很快就衰落了。
壹些人提名小沈陽,認為小沈陽也是歷史上最富有的人之壹。小沈陽的確是腐敗之王,但他有多貪婪是壹個值得討論的話題。
“八億兩白銀”和“小沈陽在嘉慶落馬,吃飽飯”的傳說,大多數人都耳熟能詳,那麽他真的貪汙了幾億兩白銀嗎?結論是否定的。
小沈陽的財富必須說是上億兩白銀。這個數字太不可思議了。當時乾隆第十壹個兒子金庸,比所有的宮殿都富有,他的財富只有八十萬兩,這已經引起了金庸的恐慌,生怕他哥哥因為太富而起疑心;而小沈陽的財富甚至比這多壹千倍,有傳言說“相當於朝廷二十年的收入(也有十年、十二年等。)".
現在,讓我們詳細分析壹下小沈陽是否有可能積累如此多的財產。
小沈陽出生在壹個中產階級武官家庭。他不是壹個富裕的家庭,也沒有雄厚的積蓄。而且他當官20多年,當初也不是大學生,也不是軍機大臣,更不是壹等公。即使他做了20多年的大學士、軍機大臣、壹等公等高官,年薪也不過2000兩左右。從乾隆(1776)得勢到嘉慶(1799)去世的23年間,累計工資只有45.2萬兩白銀,不包括他。當然,他是個貪汙老手,各種用於行賄、貪汙的財力都有不少積蓄。但是,按照慣例,壹個人的收入不可能等於國家壹年財政收入的壹半以上(尤其是在中國這樣壹個龐大的帝國)。因為當時社會生產力只能發展到那個水平。封建國家不可能把從廣大勞動人民中榨取的剩余勞動力增加50%來達到翻倍的極限。此外,在那個時候,小沈陽不是唯壹貪婪的人。整個清朝腐敗成風,沒有壹個官員不貪的。如果遵循他的財富比例,廣大人民群眾將不再能夠維持生產,社會將立即崩潰。其實當時清朝的危機並沒有那麽嚴重,只是盛極而衰的開始,並不是社會的全面崩潰。
此外,廣為流傳的《小沈陽犯罪案卷》(存放於中國第壹歷史檔案館,“8.2億元”的傳說從何而來),其實是壹件很有問題的事情。其中不乏瑕疵,字體、用詞、標題、財產數額等。
從形式上看,1不同於中國第壹歷史檔案館保存的其他檔案。其內容既有嘉慶皇帝的聖旨,也有禦制視野下的生產清單副本;小沈陽的罪行有20條,還有他和他的小妻子的詩,是名副其實的大雜燴。嘉慶的壹些詔令,在其他檔案和官書裏根本找不到,也不知道起源於哪裏。壹句話,更像是民間抄來的軼事雜錄。
2 .“全案”不是原始檔案。在整個案卷中,“寧”字是最後壹個字,這說明它是在避諱的,說明它直到道光年間才出現。
3.全案記載的參與審理、查封小沈陽房產、園林的人員與案卷記載的參與審理、查封小沈陽房產、園林的人員名單中的分工不壹致。
整個案件中出現了什麽?八可能涉及有害信息關鍵詞,不允許發布。十壹可能涉及有害信息關鍵詞,不允許發布。七個頭銜,綿先生,先生等等,跟壹般的官文完全不壹樣。
與《全案實錄》中的同壹份詔書相比,嘉慶的大部分詔書都大相徑庭,錯別字、改字、加字比比皆是,並不嚴重。錯誤比比皆是,比如把荊寫成結論,把罪責寫成罪責,把傅寫成如果,把朋黨寫成黨,等等。
6.《全案》記載的財產清單復印件與原卷宗所載數字不符。首先,房屋數量不壹致。其次,“全案”記載的小沈陽在京房屋數量與官方檔案數量不符。全案引用的嘉慶皇帝詔書說,和珅財產中的106件中有25件折合白銀“233895162”,金銀玉器古玩等珍寶價值約10萬元。然而,官方檔案和官方歷史中找不到這兩個至關重要的項目。清末以來,薛福成、鄧之誠等人早就提出質疑:“傳世的沒收申報財產清單,並不是以當時提交給房子的小票據為依據的。”
此外,小沈陽家族經營的典當行的資本與壹般典當行的資本並不壹致。《全案》記載“當鋪共75人,(估銀40.2萬),原檔記載為“查借此錢莊開12當鋪及其家...開了八家當鋪,...有十萬元以上的資金...
值得懷疑的是,《全案》中所列的典當商大多高達30萬至40萬兩,有的則在65438萬兩左右。乾嘉時期,首都地區典當行的資本壹般都小於這個數額。二萬三兩銀子足夠開壹家典當行,五萬兩六千兩在當時已經是很大的典當行了。無論如何也不可能達到三四十萬兩。成本過高不利於經營(資金積壓),也造成浪費,這是違反金融規律的,所以小沈陽不會虧本經營。
綜上所述,小沈陽的財產不會達到壹億兩白銀之多,應該在壹億兩白銀左右。這個數字比較可信。比傳說中的8.2億少很多;但是,即使依然令人咋舌,依然可以放在史上第壹貪官的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