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托運行李(免費隨身攜帶物品)
非托運行李的體積應能置於旅客的前排座椅下或封閉式行李架內。
A.國際航班隨身攜帶物品:
免費隨身攜帶物品的重量,每位頭等艙、公務艙旅客以8千克為限,每位經濟艙旅客以5千克為限;持頭等艙、公務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持經濟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壹件物品;
B.國內航班隨身攜帶物品:
每位頭等艙旅客可隨身攜帶兩件行李,每件行李重量不得超過5千克;每位公務艙和經濟艙旅客可隨身攜帶壹件行李,重量不得超過5千克。
C.體積:
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長、寬、高分別不超過55CM(21英寸)、40CM(15英寸)、20CM(7英寸);
托運行李國內航線和除美國、加拿大、巴西航線以外的國際航線
托運行李指旅客交由國航負責照管和運輸,並拴掛行李識別標簽的行李。
經濟艙行李免費托運規定
在執行計重制行李運輸的航線上,持成人或兒童客票的旅客免費托運行李額為20公斤(44磅)
公務艙與頭等艙免費托運行李規定
在執行計重制行李運輸的航線上,持成人或兒童客票的旅客免費托運行李額為頭等艙40公斤(88磅),公務艙30公斤(66磅)。
白金卡會員行李免費托運規定
在執行計重制行李運輸的航線上,無論購買何等級艙位的機票,白金卡會員在原有艙位的免費行李額上增加30公斤免費行李額
金卡會員免費托運行李規定
在執行計重制行李運輸的航線上,無論購買何等級艙位的機票,金卡會員在原有艙位的免費行李額上增加20公斤免費行李額
銀卡會員免費托運行李規定
在執行計重制行李運輸的航線上,無論購買何等級艙位的機票,銀卡會員在原有艙位的免費行李額上增加20公斤免費行李額
按成人票價10%購買機票的嬰兒行李免費托運規定
在執行計重制行李運輸的航線上,免費托運行李額為10公斤(22磅)。
如客艙空間允許,並在征得乘務長同意後,可免費托運壹輛折疊式嬰兒車或搖籃。
尺寸和重量超標的行李
逾重行李費率以每千克按始發地至目的地公布的單程、直達、經濟艙(Y艙)成人票價(填開逾重行李票所在國家或地區貨幣)的1.5%計算。如無公布直達票價,則采用分段相加的方法計算
托運行李的體積及重量限制
在計重制航線,乘坐國際或地區航班的旅客每件托運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過32千克;乘坐國際或地區與國內聯運航班的旅客,每件托運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過32千克;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每件托運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過50千克。
每件托運行李的長、寬、高不得超過100厘米、60厘米、40厘米。超過體積或重量的行李,應作為貨物運輸。
每件托運行李的最小重量不得低於2千克,長、寬、高分別不得小於30厘米、20厘米、10厘米。
托運行李包裝
托運行李應進行適當包裝和固定,以保證能承受壹定的壓力,且在正常操作條件下可以安全地被卸載和運輸。托運行李的包裝還應遵守以下規定:
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袋應鎖好,避免遭竊。
兩個或兩個以上行李袋不能捆紮成壹個。
額外物品不得填塞至托運行李包。
竹制編織筐、網袋、繩子、草袋、塑料袋不得纏繞於行李四周。
乘客姓名、具體地址和電話號碼應在行李包內側和外側寫明。
不允許作為托運行李或夾入行李內托運的物品
您的托運行李中不得放置或夾帶下列物品。國航對托運行李中放置或夾帶下述物品的遺失和損壞,按壹般托運行李承擔責任。
現金、有價票證、珠寶、貴重金屬及其制品、古玩字畫、電腦、個人電子設備、樣品等貴重物品、易碎或易損壞物品、易腐物品、鋰電池、重要文件和資料、旅行證件等物品以及個人需定時服用的處方藥。
三邊之和不超過158厘米(62英寸)、可視作行李的物品包括
睡袋或鋪蓋卷
帆布背包、背囊等
滑雪板/滑雪設施——包含壹對滑雪橇/壹幅滑雪板和滑雪桿的滑雪背包。包含壹雙滑雪靴的足袋。
高爾夫用具——包含高爾夫球棒和壹雙高爾夫球鞋的高爾夫袋。
桶形袋或22型袋
自行車——單座旅行自行車或賽車,非機動型,包裝符合規定,手把旋向兩邊,腳踏板卸下。
標準滑水板,尾波板或壹對標準滑水橇
釣魚用具——經過適當的包裝,其數量不超過兩幅釣桿、壹幅卷軸、壹副抄網、壹雙釣魚靴和壹個工具盒
運動槍支——壹個步槍盒,內裝步槍不超過兩支、火藥不超過5公斤(11磅)、壹個射擊墊、壹個消音器和壹件小型步槍工具,或兩支散彈獵槍和兩個散彈獵槍盒, 或壹只手槍盒,包含5把以內手槍 、5公斤(11磅)火藥、消音器、壹部手槍望遠鏡和壹件小型手槍工具。此類火器的可接受性視攜帶者的具體情況而定。
長度不超過100厘米(39英寸)的樂器
超過上述重量、件數、體積限制的物品,應作為托運行李托運。
下列物品不得作為行李或夾入行李內托運,也不得作為免費隨身攜帶物品帶入客艙運輸:
危險品、 槍支(獵槍和體育運動用槍支除外)、軍用或警用械具類(含主要零部件)、 管制刀具。
活體動物、帶有明顯異味的鮮活易腐物品(如:海鮮、榴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