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通領域商品按市場零售價格的中間價計算;屬於國家價格的,按國家價格計算;屬於國家指導價的,按照指導價的最高限價計算。2.對於生產現場的產品,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的方法計算產成品;半成品可以根據生產過程中的實際階段和成品價格進行折算。3、單位和公民的生產資料、生活資料等物品,原則上按收購價,但現行市場價格高於原收購價的,按現行市場價格的中間價計算。4、農副產品,如糧、豬、羊、禽、魚等。,應當按照農貿市場同類產品的中間價格計算。5、大型牲畜,如牛、馬、驢等。,應當按照大牲畜交易市場同類大牲畜的中等價格計算。6.進出口物資、物品按照本項1規定的方法計算。7、金、銀、珠寶等工藝品(包括飾品和器皿等。),按國營商店零售價格;國營商店不出售的,按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價格計算。金銀按國家價格計算。8.外幣按照失竊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賣出價計算。9.壹般文物(包括古董、古書畫等。)不屬於三級收藏的,按國有文物商店壹般零售價格或國家文物部門核定的價格計算。
上一篇:有玻璃火效果的寶石值錢嗎?下一篇:從福建南平到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橫河鎮有多少公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