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話泛指壹些投機取巧、敲詐勒索的行為。比如故意沖撞機動車騙取賠償。“碰瓷”是古玩行業的行話。意思是壹些不法之徒在擺攤賣古董的時候,往往別有用心的把易碎的瓷器放在馬路中間,讓路人趁機敲詐。那些“碰瓷”的人很生氣,花完錢還要拿回壹堆碎瓷。現在這種不幸的事情更多的發生在私家車主身上。在廣州、北京等地,甚至有“職業碰瓷團夥”作案。雖然濟南遠沒有那麽猖獗,但隨著春節的臨近,車主們還是時不時聽說“碰瓷”的事情,車友們不得不做好防範。“碰瓷”是民間說法,其實是詐騙犯罪的壹種表現。《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都有相關規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