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吉日网官网 - 古玩市場 - 秦漢時期糧倉的設置與管理

秦漢時期糧倉的設置與管理

木糧倉糧倉是糧食儲備的實體,具有調糧救災的基本職能,具有政治、經濟、軍事性質。秦漢時期的糧倉按行政隸屬關系分為國家倉、縣倉、縣倉(也可能有鄉倉)。邊境各縣都有專門的糧倉,保證軍需供應。這些糧倉都有自己的管理體系,但始終由大司農(粟治內史)領導,與其他糧倉共同組成秦漢時期嚴密的糧倉體系。壹、秦漢時期糧倉的設置(壹)國家糧倉國家糧倉是國家直接管轄的糧倉,在國家糧倉體系中處於核心地位。從地理位置上看,壹般位於首都及周邊地區。太倉負責接受天下租谷。太倉這壹名稱正式出現在秦朝:“郡食之名及其大(太)倉,合計而成。雲夢秦簡中記載“溧陽二萬石,鹹陽十萬石”。溧陽和鹹陽都曾是秦國的都城,溧陽倉和鹹陽倉是秦朝的太倉。”《通典》卷二十六《官八》記載,秦官員有太倉陵和程。西漢高祖七年,新都長安時建太倉。”“蕭何統治未央宮,建立東闕、北闕、錢坫、兵工廠、太倉。惠帝第六年,建立太倉和西施。武帝初年“太倉之粟,陳相尹,溢露,以致腐敗,不能食用。”東漢建都洛陽,仍建太倉。據《後漢書》記載,大司農官有詔令。這張紙條上寫著:“上帝是郡裏派來顧操的。除太倉外,漢代國家直接管轄的糧倉還有甘泉的甘泉倉、滑縣的知華倉、顧歡附近的劉溪倉、嘉倉等。此外,北京還有吉田倉庫、詹氏倉庫、長信倉庫。後漢書引自《舊漢書》:“春耕東土,官廟為先農。“第壹個農民是神農顏地。神社太強,所有官員都服從。其賜三輔二百裏孝,李田,三老帛。植百谷千迎,以立陸倉,定單而誠。《漢書》十九卷《官宦榜》記載詹士:秦觀掌皇後、太子之家。”官方有“蒼長城”。“長信詹侍中,張太後宮中。石鼓寫道:“從那以後,王子們各自設立了自己的官職,並根據他們的職位來命名他們的官員。《泥封考辨》卷壹中有“長信倉封”,表明長信湛下也應有倉。這些糧倉主要用於供應室消費,功能比較單壹,是對其他糧倉的補充。(二)地方糧倉地方糧倉隸屬於州糧倉,按行政編制主要有縣糧倉。(1)郡糧倉郡是秦漢時期最高的地方行政組織,糧倉設置在各郡的縣城內或附近。《睡虎地秦墓竹簡》所見的法律,應該是商鞅變法後統壹六國過程中逐漸頒布的秦法的壹部分。因此,秦統壹前是否有縣倉仍有爭議。《秦國糧食經濟研究》壹書主要指出,自秦代商鞅變法以來,我國地方行政機構普遍實行郡縣制,此後雖有設縣的計劃,但數量極少;秦簡中關於糧倉的法律並沒有涉及到郡縣,但與內史、太倉有直接的商業關系。所以秦統壹前夕,沒有縣級糧倉組織。但《秦倉政研究》壹文認為,秦代有縣倉,主要有蜀縣成都倉、瑯琊縣瑯琊倉、南陽縣萬倉。筆者認為,秦統壹以前,縣倉很少,而且主要以軍事建設為主,在級別上與縣倉並列,沒有形成國家糧倉、縣倉、縣倉的垂直體系。秦統壹後,“天下分三十六郡”,郡倉的設置更加普遍,逐漸形成了與行政編制相對應的倉儲體系。回洛倉遺址,漢代的農業官,有“縣內各倉庫的農監”。梁武帝在位期間,山東發生水災,史書記載的“皇帝派遣使臣清空郡縣倉抖窮”主要有南陽郡萬倉、蜀郡成都倉、河內郡倉、河東郡倉、丹陽郡元倉、瑯琊郡倉、戴軍倉、酒泉郡倉。漢王國設立的糧倉主要有齊太倉、吳海陵倉、淄川太倉、定陶太倉等。(2)縣糧倉糧倉壹般設置在秦時縣。歷史上施立說高祖:“夫留守,世奔,四通五達之郊,亦積今多粟。”可見,秦朝時劉晨縣有壹個倉庫。《睡虎地秦簡》中記載的糧倉主要是縣倉。如“效果”定律說:“入谷,積石皆有,與黎比。如果縣吝嗇鬼混在倉裏和鄉下,就封了,而離倉的和離市倉協助主人的就封了……”縣倉以《石灣義集》為準,壹般設在縣令府,即西漢皇帝杜毅時,晁錯寫道:“副食足養五歲,可使其。”可以推斷西漢時期縣城就有糧倉。這也可以從出土的漢印中得到印證。邱希貴對此進行了詳細考證,認為西漢時期的倉有元倉、* *倉、海曲倉、竹倉、通倉、略倉、平度倉、周揚倉。東漢時期,《史記》中發現的郡倉有泰山郡贏郡倉、萬安倉、水岸郡倉。《史記》載:“在宣取石人之前,他是壹個總督和司庫。秦朝戰敗後,群雄逐鹿,金玉滿堂,只有石人壹人在地窖裏。《解集》引用趙薇的話說:“”都督,秦邊郡名。”可以看出,秦朝已經在安在濤設立了倉庫。出土的東漢驛道官通胡,應該是驛道郡倉所用。驛道郡為漢朝所占,兩個漢朝都屬於南郡。有學者推測,漢代也可能有農村倉庫。上述秦代縣倉均設在鄉鎮,但究竟屬於獨立建制還是縣倉,尚難確定。李陽倉遺址(三)邊縣糧倉秦漢時期,邊縣糧倉多為軍隊服務,獨立出來,直通大司農。秦漢時期,邊境最大的威脅來自匈奴,關中和西北郡縣受影響最大。秦漢以此為基礎構建了強大的軍事防禦體系。倉儲系統是這壹防禦體系的物質保障。秦統壹後,“使蒙恬以兵攻胡,但地千裏,以河為界”“使天下飛草粟,起於黃河、瑯琊河失海之郡,轉於北河,率三十分而壹石殺之”。北河是古代河套地區的黃河故道,又稱西河、秦渠河,也就是今天的吳佳河,所以黃河北支是當時黃河的水流,也是邊疆糧食運往西北的目的地。因此,北河必須有壹個大型糧倉來接收從內地運來的糧食,以供應龐大的駐軍。漢代西北邊疆縣中糧倉最完善的是張掖縣。縣令以下有、侯、侯長、鄉長四個級別的官員,其行政公署(即衙門)分別稱為府(或衙門)、侯官、部、司。與軍隊編制相適應,形成了三級倉儲體系,包括校尉倉、候官倉、署倉。張掖有兩個隊長,居延和守水。糧倉位於駐地城內,又稱城倉。城市倉庫的糧食儲存規模較大,糧食儲存量至少應在萬石以上;候官是邊防系統的基層組織,相當於縣壹級,主要負責向各級官兵供應口糧;倉庫也叫倉庫。簡牘中見到的倉主要有屯元倉、二十三倉、二十五倉。此外,敦煌縣、酒泉縣也有糧倉。秦代糧倉風格(陶器)2。秦漢時期糧倉的管理秦漢時期,從上到下形成了嚴格的倉儲制度,配套的管理機構也建立起來了。他們在糧食儲存和運銷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是秦漢時期糧食管理的主體。(1)秦統壹全國糧倉管理機構之前,由文史負責全國糧食儲存和會計工作。文史之下有太倉和大內,分別管理郡縣和官方的糧貨。秦統壹後,內史職能發生變化,負責管理京畿地區。太倉與大內分離,形成內史粟管,掌管全國糧食及其調度。漢初尚有治粟史,如高元年。”景帝元年後,改稱大農陵。武帝元年,改稱大司農。王莽改名為何,後來他更得意了。東漢改稱大司農。大公司的農官有太倉、童軍、萍萍、都內、吉田、縣、國、農監、布成。太倉令和程誌掌管太倉。到東漢時,據後漢書記載,郡縣上月四時見谷書,未畢,有異。邊郡官皆求調度,皆報,失大於利,相賜於足。“太倉是由郡國主導,而大司農程主要負責屯田開墾和定期清算。穩定秩序和誠信是為了穩定世界失去的價格。縣和國家的農業監督員在地方壹級負責國家的糧倉。蔔成負責糧倉的記賬,運輸等等。漢代糧倉風格(陶器)(2)地方糧倉官設置國家糧倉由大司農領導。在地方上,糧倉主要由地方糧倉監管,由專門的糧倉官員管理。縣級官員應該直接參與管理糧食。下面將分別介紹負責管理地方糧倉的官員和專職糧倉官員。(1)倉廩官本縣掌管糧食的官員是倉和史,他們都是郡守。《後漢書》載:“戴九時郡倉草茂,揚州刺史歐陽申奏太守浮於眾罪,遣其部從事保管薛安案,收於錢塘郡獄。”可見,倉專門負責管理糧倉賬冊,以備核查。除此之外,死史還負責糧食出入書的撰寫。例如,(巴荒)補充了左鳳儀的《二百石死史》。馮異當官把霸業化為財富,卻沒有占據正確的位置,以至於領著郡縣賺錢,書是正確的。從上述官員的職責可以推斷,君主主要是通過糧食出入簿來管理郡倉。漢代設太倉郡州,為太倉之首,地位低於全國太倉令。上面說的“齊太倉場”,就是“齊太倉場”。據《郡各糧倉農監程》記載,郡內糧倉主要由倉長和倉丞管理。郡倉有專職掌管糧倉的倉管員,如蜀郡倉管員君,秦代有負責糧倉管理的“莽人”官職。戴軍莽是漢代縣倉的官吏,負責糧倉分配的具體事務。東漢銅蹄(計量器具)(2)郡糧倉官設郡,郡設令、酋長。至於縣令、郡守的具體職責,史載:“秋冬之末,各郡有其戶口耕種土地,錢糧出入,其賬上有多少賊。”“可見,壹個縣的糧倉是由縣長、長負責管理的。縣令和長屬官都是縣丞。《後漢書》載:“寫文書,知倉獄。”縣城負責管理縣倉上報的“會員”。縣令、巡撫和程直接參與了糧倉的管理。如《秦律·生效十八法》規定:“被免倉司府、左使、使使之職者多疑,被愛上郡司府者多余,互相混雜;Wo勝而入之;和那些對法律毫無準備的人。“秦十八種陣法。《蒼法》規定:“入糧者,若為縣僧,若與蒼、項混,可封之。“上述信息表明,縣官直接參與糧食的儲存和排放,也負責處理糧倉糧食管理中的問題。秦時,縣倉專職官員為倉書福、程、左和室。漢代可以考的縣官有倉司府和倉丞。西漢出土,平度有壹青銅橢圓規,規上銘文寫著:二年十月正午,平度徐、、滄海、左胡。”這裏的“倉”和“左”應該分別是倉吉甫和倉左的省名。東漢至今仍有《蒼泗賦》,至今仍有“張,蒼泗賦”傳世。平度銅橢偏儀(測量儀器) (三)邊縣糧倉官員的設置根據居延漢簡的記載,邊縣糧倉的直接管理者主要有倉管員(倉仔)、倉丞、倉司府、倉靈石、倉左等。居延竹簡中有許多關於城倉官的記載,如:“倉長(倉仔)、居延倉長、壽水倉長、居延倉張宰立侯。謹送曹作世,問其起居,叩頭。據居延漢簡記載,等壹級倉的官員有:倉書福。部門倉庫配備壹名倉庫管理員,由壹名助理歷史協助。竹簡中也有“倉廩”等官職。倉頡和杜承是邊境縣經常平倉的主要管理官員。當蒼進入山谷時,蒼劍和杜承應該在場。參考資料:陸《春秋》、《史記》、《漢書》、《秦增補本》、《漢書之我見》等。
  • 上一篇:盤古怎麽玩連招技巧
  • 下一篇:沒有水的4.5mm綠玉珠項鏈有收藏價值嗎?
  • copyright 2024吉日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