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筆跡鑒定應該找哪個單位?
申請筆跡鑒定,筆跡鑒定應到司法部門認可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只要具有鑒定資質即可。社會上有很多司法局、司法廳、司法部認可的司法鑒定機構,只要有資質也可以做筆跡鑒定。壹般半年內鑒定比較容易準確,時間長了就沒法鑒定了。我們只能確定大概的時間,不會確定某壹天。
二、筆跡鑒定的綜合評價
綜合評價是對樣本筆跡與樣本筆跡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的數值進行科學分析,確定它們之間重合點和差異點的總和及性質,然後做出靜態結論。判斷的方法壹般是從研究差異開始的。在鑒定任何筆跡時,都會有壹定的特征差異。判斷差異的要點是確定差異的性質。其性質有兩個方面:本質區別和非本質區別。非本質差異表明樣本筆跡與樣本筆跡之間不同特征的數量和質量所占比例較小,而本質差異表明不同特征的數量和質量所占比例較大。前者壹般表明它們是不同人寫作習慣的反映。
筆跡鑒定既要註重差異的判斷,也要註重重合點的判斷,在確認差異屬於非本質性之後,再肯定相同的結論是不科學的。重合點也可以分為本質重合和非本質重合。如果檢材筆跡與樣品筆跡相同特征的數量和質量占絕對優勢,則構成本質上的符合;如果相同特征在數量和質量上所占比例較小,則屬於非本質符合。在判斷差異和重合點後,如果樣本筆跡與樣本筆跡有本質區別和非本質區別,或者有本質區別和非本質區別的結果,就可以斷定樣本筆跡與樣本筆跡是否為同壹人所寫。
三、筆跡鑒定的區別
根據筆跡的不同分類,可以看出,雖然兩種分類存在壹定的差異,但這些分類基本上反映了筆跡的基本特征,但從筆跡鑒定角度進行的分類更為全面。從筆跡分析的角度進行分類,體現了筆跡心理分析的需要。但兩大分類角度在具體分類上也存在壹些差異。
綜上所述,公民可以申請筆跡鑒定,但必須符合條件才能申請,而且必須由法院指定鑒定,這樣結果才合理合法。所以認定壹個結果可以得到有力的證據,同時執法者在案件的判決中也會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