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是指只能作為商品贈品、附屬品、營利性產品,不能單獨作為常規產品出售的物品。
3.指不會以任何銷售形式流出的產品,壹般用於收集客戶、推廣品牌、贊助推廣等。
4、商家玩的手段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真正的贈品是妳不需要購買它的商品或者它是完全免費的。
5.這不是樣品。試用只是小樣,數量少。讓客戶試用有什麽效果?這兩者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