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藝術鑒定委員會組織機構
辦公室設在秘書處,負責日常運行和服務管理。根據工作需要,副主席可以分別兼任秘書長。
名譽主席若幹,顧問若幹;主席壹人,副主席若幹人;若幹成員;若幹執行成員;秘書長壹人,副秘書長若幹人;設有評委會秘書處和地方秘書處,日常工作由秘書處協調。
設立七個中心開展業務工作:
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心
書法繪畫雕塑鑒定評估中心
珠寶玉石鑒定評估中心
金屬氣鑒定評估中心
陶瓷鑒定評估中心
綜合性藝術品鑒定評估中心
技術測試中心
設立秘書處和地方秘書處,在秘書長領導下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是提供服務和相關管理工作並保證工作的正常運行。秘書處負責制定工作文件和工作計劃,統壹協調安排工作,處理日常工作。
秘書長可授權秘書處設立壹個分支服務組織進行評估和評價。
每年第四季度召開年度工作會議,總結本年度工作,安排下壹年度工作。
根據主席提議或1/3以上協會會員聯名提議,可臨時召開會議。
成員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可以書面委托其他成員代理。沒有書面委托的,視為缺席或棄權。
會員分為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會員分為:(1)個人會員:非遺傳承工作會員、文化藝術鑒定會員、科技檢測會員。(2)單位成員:非遺傳工作單位成員、文化藝術評價單位成員、科技檢測單位成員。
會員應當按照章程規定,開展文化藝術產品的非遺傳咨詢、評估、檢測、防偽、信息、研究、培訓等服務。
成員在開展評議考核時,應嚴格遵守工作評議程序、評議考核指引、工作制度等相關規定。
會員不得以下列名義從事活動: (壹)不屬於其任務範圍的活動;(二)不屬於本所專業業務範圍的;(三)以會員名義對藝術經營機構和個人進行評估;(4)不是秘書處安排的;(五)收受賄賂或者弄虛作假的;(六)盜用或者濫用名稱;(七)其他損害名譽和信譽的行為。成員任期為三年。任期屆滿,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提出續聘或調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