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人口數量眾多,其中有很多文物愛好者,很多人壹想到文物自然會想到珍奇的古玩字畫,但是實際上文物的範圍非常廣泛,不僅是字畫瓷器,還有工藝品、生活用具都可以稱之文物,只不過歷史價值不同而已。有的人挖掘出了文物,沒有選擇上交,反而利欲熏心,據為己有,山西省就有這樣壹個老農,他在砍柴時發現了壹個藏金洞,從洞中拉出了壹車黃金,想去銀行兌換,不料卻當場被抓。
關於文物的處理,我國有著相對完善的法律,在《中華人民***和國文物保護法》中,就對文物做了細致的規定,壹經發現文物,不允許私自出售,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盜墓更是明文禁止的行為。但是很多人,卻因為法律知識不健全,在拾到文物後,占為己有,自顧自倒賣,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違法了。
在上個世紀80年代末,在山西省有壹位農民,他和往常壹樣去山裏砍柴,砍著砍著,他忽然發現了壹個洞口,這個洞口因為有枝葉覆蓋,所以比較隱秘。而農民之所以發現了它,主要還是因為他常年在這裏砍柴,已經熟悉了附近壹帶的環境,但是長時間以來,也壹直沒有發現過。這壹次他註意到了這個洞口,壹開始他沒有很在意,認為這只不過是壹個天然山洞,隨著太陽漸漸升高,洞裏隱隱約約散射出壹些金燦燦的光芒,這令這位農民覺得有些不對勁。
於是他大著膽子去山洞裏壹探究竟,走進去以後,他發現這個洞口並不深,而且在洞口裏面存著很多黃金,大量的黃金堆積在壹處,令他眼花繚亂,原來這是壹個藏金洞。他沒有多想,趕緊去外面找了壹輛推車,從洞中拉出壹車黃金,害怕被別人發現,他還把這壹車金子用柴緊緊包裹住,從外面看,人們根本不知道這車上拉的是什麽。
農民回到家以後告訴自己的妻子,妻子怎麽也不相信,認為這不是黃金。於是老農就拿起壹塊,去金店鑒定,並且確認出了這確實是貨真價實的黃金,老農覺得自己走了運,利欲熏心之下,他們沒有選擇將其上報,而是打算自己昧下來。老農想到去銀行兌換錢,銀行的工作人員看到了金磚上面帶有古文字,懷疑這是文物,心生警惕,表面上還是和這位老農和顏悅色的交談,實際上已經暗暗報了警,等警方趕到以後,老農卻當場被抓。
後來考古專家經過鑒定,發現這些黃金出自於我國唐朝,老農的這種行為,也因為觸犯了法律,被警方帶走。經過調查,老農交代了自己發現藏金洞,從中拉出壹車黃金的事實,而他自然也沒有逃脫法律的制裁。他的這件事情也給我們提了個醒,文物保護不僅需要每個人的自覺,更需要靠大家努力,這樣才能把它更好地保存下來,才能讓更多的人看到文化古國璀璨的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