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舒城縣城關鎮大黃水巷
擴展數據:
舒城縣教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壹、職責調整
取消已由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事項。承擔省政府和市政府已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主要職責
(壹)保證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教育法規在全縣各類學校的貫徹執行,研究制定全縣教育發展戰略和教育工作的有關規定。
(二)研究制定全縣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和實施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
(三)管理和指導全縣的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規劃和管理社會力量辦學;負責教育督導和評估;實施義務教育和學前教育課程計劃和課程改革,規劃實施地方教材建設,指導教育教學研究。組織和管理繼續教育。
(四)管理教育經費;統計和監測全縣教育基金的籌集和使用情況,組織監督中小學收費;指導實施中小學薄弱學校改造;負責教育預決算、教育統計、學校後勤管理與改革、校辦產業管理。
(五)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各類學校的領導班子建設。負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校長的任免;協助組織部門做好完全中學、職業中學和師範學校校長、副校長的考核和配備工作。
(六)負責全縣各級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實施素質教育;指導全縣教育系統的德育、智育、體育、勞動、藝術教育、信息技術、安全、國防、禁毒等教育工作。
(七)管理全縣教育系統教師隊伍;組織實施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組織中小學校長的崗位培訓和中小學教師的繼續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育系統綜合人事管理工作。
(八)負責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普通中小學、職業學校、成人教育入學考試,管理和協助中小學生學籍管理,指導學校布局調整,指導各級示範學校創建工作。
(九)爭取援外項目和資金,做好援外項目申報和協調服務,做好項目管理工作。
(十)主持全縣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普通話,組織普通話水平測試。
(十壹)負責全縣各類學校的紀檢、監察、信訪工作。指導教育工會,學會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