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企業管理法規,營業執照的有效期有以下兩條規定:
壹、不同類型企業的營業執照有效期
1,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有效期是永久的,有效期的終止主要包括兩種情況:妳自己主動註銷執照,因非法經營被工商部門吊銷執照。
2.個人獨資企業的營業執照有效期為壹年,期滿後需要換發。
3.外資企業營業執照的有效期壹般可以定為20年,最長不超過30年。
4.有限公司營業執照的有效期壹般為10年,期滿後可辦理延期手續。
5.代表處註冊證有效期1年,每年需要延期。
二。營業執照有效期內的註意事項
1.如果企業在申請開業時選擇批量註冊,營業執照會顯示公司經營期限為2年。資本金全部投入後,才能換到新的營業執照,有效期為10年。
2.營業執照的有效期與稅務登記證、代碼證等相關證件的有效期壹致。如果不續簽,就不能買發票,但是可以報稅。稅務登記證沒有時間限制,許可證過期。如果是續簽,去稅務局備案就行了。
3.營業執照到期必須換發,否則公司年檢不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第八條公司名稱:依照本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
依照本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第九條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時,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變更前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公司承繼。
第十條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