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旨本身也有很大的史料價值。這是皇帝的命令,所以這聖旨用的材料也要配得上皇帝的身份,再加上玉璽的印章。其實在古代,皇帝也頒布過很多詔令,但是因為很難保存,再加上朝代更替,歷代的詔令大多都會被銷毀。現在留下的詔令更加珍貴。
現在,大部分都是清朝的詔令。道光十四年,朝廷的壹個官員終於憑借自己的能力得到了皇帝的重視。為了獎勵他,皇帝還專門寫了壹道聖旨。這個人拿到聖旨後,收藏起來,作為傳家寶傳下去。
這家人姓蔡,住在蘭考縣。因為聖旨的珍貴,他們家壹直保存的很好。他們每次祭祖都會拿出來。他們家有聖旨,在民間還是很轟動的。上世紀80年代,當地文物部門聽說此事,經蔡家長輩同意,遵守了這壹聖旨。
因為聖旨所用的材料非常好,再加上蔡氏家族的精心保存,即使過了幾百年,這份聖旨依然光鮮亮麗。經過仔細觀察,專家們已經認出了這個寶藏,並提出借用它進行觀察。當時說過段時間就還了。
蔡老先生也認為聖旨有助於專家研究歷史。也是在文物局,應該沒什麽問題。再加上專家的保護,他就借出去了。結果到了約定的時間,他無法從祖籍拿回聖旨,文物局成了老賴。
當時文物局各種借口。蔡先生也覺得這件寶貝既然有名氣,放在自己家裏不太安全,只能同意讓聖旨留在文物局。
然而,這永遠是他的傳家寶。後來他幾次去要,都被別人拒絕了。眼看已經借出去26年了,蔡先生下定決心要回來,發現文物局的人已經把它交給國家了。
這顯然是錯誤的。聖旨雖是文物,卻是正經的傳家寶,是別人的私產。最後,蔡先生將此案告上法庭,索要家中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