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裝修者事後故意損壞,可以向裝修者要求賠償。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裝修工人如果損壞東西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向工商部門投訴:如果是裝修公司的質量問題,可以向當地工商局、質監部門等部門投訴。在抱怨之前,盡可能多地收集有利於自己的證據;
2.尋求消費者協會的幫助:如果在裝修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雙方調解未果,可撥打消費者協會電話12315。需要提供被告的準確地址、電話等信息,方便消協工作人員聯系被告。消費者提供準確的證據,如發票和合同;
3.向行業協會投訴:大多數行業協會都有獨立的咨詢和投訴部門。接到投訴後,專業工作人員會對糾紛做出初步判斷。如果過錯確實在裝修企業,工作人員會與被投訴的公司取得聯系,由協會進行約談;
4.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如遇家庭裝修糾紛,上述途徑無法明確解決的,可根據合同約定到當地法院協商解決。但是,仲裁需要雙方事先達成明確的協議。雙方事先沒有約定的,可以事後協商,雙方可以約定提交仲裁機構仲裁。如果使用法律途徑,需要足夠的時間和精力來應訴。
綜上所述,要及時與裝修公司或工人溝通,說明情況,要求賠償。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損失的具體金額或者提出合理的賠償方案;如果裝修公司或工人不願意賠償,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比如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或者工商局投訴,要求他們介入調解;如果以上方法都不能解決問題,可以考慮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91條
用人單位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接受勞務派遣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