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
表示商品質量的方法
由於商品的種類繁多,品質各異,所以任何內在品質都需要用不同的方式來表達。主要有五種表現形式:憑樣品買賣、憑規格等級或標準買賣、憑協商或品牌買賣、憑說明書買賣、憑產地名稱買賣。
1.憑樣買賣也叫憑樣買賣。即買賣雙方以約定的標準作品作為交付質量的依據。適用於質量難以標準化、規範化的工廠工藝品、服裝、礦產品、農副產品。如果賣方交付的貨物低於標準樣品,買方可以提出索賠,甚至拒收貨物和取消合同,除非合同另有規定。
合同當事人在簽訂憑樣品買賣條款時,應註意以下問題:(1)樣品應具有代表性。樣品高了以後交貨困難,樣品低了會讓賣家在價格上吃虧。合同雙方應盡量選擇中等質量的實物作為樣品,以免給履約造成困難、糾紛或不必要的損失。(2)樣品應編號保存。通常要準備三份,買賣雙方各壹份,第三份放在商檢機構,作為賣方交貨、買方驗收和仲裁機構檢驗的依據。(3)樣品應留有適當的余地。由於樣品買賣的商品大多屬於質量難以標準化和規範化的商品,壹般很難做到交貨質量與標準樣品完全壹致。因此,應在合同中約定“交貨質量與樣品大體壹致”,防止被動。如果合同中規定低於標準的樣品價格必須按比例降低,則應規定高於標準的樣品價格必須按比例提高,以實現公平、合理、等價交換。(4)嘗試將“買方樣本買賣”改為“等價樣本交易”。憑樣買賣可分為三種形式:買方憑樣買賣、賣方憑樣買賣和等價樣買賣。為了避免交貨過程中的糾紛或客戶的故意挑剔,賣方在收到買方的樣品後,可以復制或選擇質量相近的賣方樣品作為“回樣”或“同等樣品”寄給買方確認。用買方的樣品進行買賣後,交易就變成了“等價樣品”。在同等樣品的基礎上成交,可以避免貿易糾紛,對買賣雙方(尤其是賣家)都有利。(5)收取押金。在簽訂以買方樣品為基礎的貿易合同時,賣方應提前收取壹定的定金,防止買方在市場形勢變化時故意制造借口撕毀合同,以維護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
2.根據規格、等級或標準進行交易。商品規格是用來反映商品質量的壹些技術指標,如成分、含量、純度、性能、強度、長度、厚度、體積等。商品的等級是指同壹種商品按其規格的固定分類,如大、中、小、重、中、輕、壹、二、三等等級。商品標準是壹個國家或幾個國家的政府部門和商業機構制定的壹種商品的不同等級和規格的質量標準,包括國際ISO9000系列標準、國家標準和各國政府或商業機構制定的部門或地方標準。按規格、等級或標準買賣貨物時,賣方銷售的貨物必須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等級或標準,否則,買方有權要求降價甚至拒收貨物,並要求相應的賠償。
根據貨物的規格、等級或標準簽訂貿易合同,最大的好處是方便、準確,所以適用範圍比較廣。但在簽訂貿易合同時,要註意以下幾個問題:(1)根據不同的商品及其範圍,選擇合適的技術標準簽訂合同。總的來說,由於自然條件的影響,農副產品質量差異很大,不統壹。以規格、等級為標準簽訂合同為宜,最好以“中貨”和“大宗貨”為標準。工業制成品,特別是高科技產品,應按商品標準簽訂合同。國內貿易可按國家標準、部門或地區標準簽訂,國際貿易應盡量采用國際通用標準。(2)合同應規定其所依據的標準的名稱、版本和年份。商品標準有各種版本,同壹版本會因生產技術的發展變化而在不同年份發生變化。因此,在簽訂基於標準的合同時,需要註明所依據的標準的具體名稱、版本和年份,避免因標準名稱、版本和年份不同而產生糾紛。(3)規定商品質量條款的措辭應當明確具體,避免使用“約”、“約”等模糊用語,減少不必要的爭議。
3.通過商標或品牌進行交易。商標是生產者或經營者用以表明其生產或經營的商品不同於他人生產或經營的相同商品的標誌,通常由壹個或幾個顯著的文字、數字、圖形等組成。品牌名稱是生產經營者制造或銷售的商品的特定名稱,如“海爾小冠軍空調”、“崇化牙膏”。
靠商標或品牌買賣的商品,大多是壹國或幾國質檢機構認證的名牌免檢商品。這類商品的價格往往遠高於其他同類商品,因此其生產者或經營者十分註重保持商品質量,維護品牌聲譽。簽訂這類商品合同時,除註明商標或牌號外,還應明確規定商品的主要規格。合同壹旦簽訂,就要保證按照傳統質量交貨。
4.根據說明進行買賣。說明書是對商品結構和性能的詳細描述。材料和操作使用的書面說明,附圖紙、照片等。以商品規格訂立的商品買賣,要求賣方交付的商品必須符合規格中規定的各項指標,必須為買方提供質量保證和維修服務。如果發現貨物質量低於手冊規定的指標,或零件工藝質量差,或材料存在隱患,賣方有義務消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壹切費用,否則買方有權提出索賠。
5.以產地名稱買賣。由於自然環境、傳統加工工藝或其他因素的影響,壹些農副產品和工礦產品的質量具有其他地區產品所不具備的獨特風格或特點。如“龍井綠茶”、“岐山紅茶”。“景德鎮瓷器”等等。對於這類商品,買賣雙方也可以用產地的名稱來說明自己的質量要求,並據此簽訂合同。
6.根據交易所標準進行交易。即簽訂期貨交易所規定的標準合約,沒有列出商品的具體規格。以這種方式簽訂的商品買賣合同僅限於商品期貨、金融期貨和期權期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