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在辦理臨時車牌時,需要根據自己的信息填寫壹份臨時車牌申請表。填好後工作人員給號牌,根據這個號牌排隊辦理臨時號牌業務,到臨時號牌業務專用窗口,辦理時將所需證件和填好的臨時號牌申請表交給工作人員。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條例》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遺失、滅失或者損壞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註冊地車管所申請補發。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身份證明。
車管所應當對提交的證件、憑證進行審核,收回破損的登記證書和行駛證,並自受理之日起壹日內補辦、換發登記證書和行駛證。
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被更換或者換發的,原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失效,不得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