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教育局是臨汾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下設8個內設機構、監察室和6個直屬機構。
主要工作職責:
1.擬訂全市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戰略、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教育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教育行政執法。
2、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市教育基礎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3、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和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制定基礎教育基本要求和教學文件,規劃全市中小學教材建設,組織編寫地方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4、指導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監督行政所屬學校和事業單位,推薦、考察、考核、任免其領導幹部;推薦和管理全市高中領導幹部。
5、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監督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對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
6.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中等職業教育改革和發展;負責管理全市中等專業學校;審核中等專業學校的設立、更名、撤銷和調整。
7、負責統籌管理本部門的教育經費,參與制定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政策;負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的統計,監督全市教育經費的籌集和使用;負責管理我市國內外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
8、指導全市各級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道德教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指導局所屬學校黨建工作;指導中小學校外教育;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安全穩定。
9、主管全市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10,制定全市各級學校招生考試的相關政策,指導和管理教育招生考試;負責指導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11,負責貫徹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國家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指導普通話推廣和普通話教師培訓工作。
12,指導全市成人教育,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職工教育、崗位培訓和農民實用技術培訓。
13,統籌規劃、指導和管理全市高等職業教育和繼續教育。
14,承擔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
15,指導組織教育學會、職業教育學會、成人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相關教育學會。
16,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