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行業之所以被不法分子完全占領,是有關系的。早在1997《拍賣法》頒布的時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商務行政管理部門就已經處於兩管不過兩管的狀態。明顯需要懲罰的地方,兩家公司就壹起搶,行業需要幫助的時候,兩家公司就壹起躲。各公司都出臺了自己的管理規定,內容相互矛盾,壹直無法形成完整的管理體系。這種情況壹直延續至今,導致行業管理出現很多漏洞。
正是因為行業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才可以給不法分子鉆很多空子。關於拍賣前不得收取目錄費的規定,商務部門頒布了該規定,但沒有執法權,有執法權的機構也不以該規定為處罰依據。以至於犯罪分子詐騙後即使受到懲罰也能安然脫身,更加猖狂。
目前,執法部門在處理此類案件時,往往只要舉行拍賣,就沒收違法所得,吊銷營業執照,不管騙了多少錢。不能作為詐騙處理。
經過這種輕微的處理後,這些犯罪分子往往通過改變姓名和地點來加強他們的欺詐行為。目前,隨著北京和上海對拍賣欺詐的處罰力度不斷加大,相當壹部分犯罪分子轉移到了其他地區,廣東省是主要目標。
針對這種情況,建議不要抱太大希望,花錢買個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