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在爭論什麽?其實是壹件很簡單的事情。馮哥的老婆說,不管是什麽成年子女,有困難父母壹定要幫。以峰哥姐姐為例,說如果峰哥姐姐有困難,比如買房,姑姑有錢壹定借錢給女兒。我姑姑說,要想幫女兒,要看女兒是不是討她喜歡,願不願意,否則就算有錢也不會幫。然後他們就這樣互相爭論,還好只是爭論,沒有強行打架。後來峰哥也坐下來加入了他媽的陣營。風哥說,比如妳老房子賣了,妳爸爸有幾百萬,給不給妳是他的權利,妳沒資格要求妳爸爸給妳。然後他老婆說可以,那是我爸爸的權利,但是和他分手是我的權利。隨後兩人繼續就父母是否應該幫助成年子女的問題爭論不休。
看著無聊,就不參與了。我姑姑堅持要我判斷原因。我說如果房產是我自己的,我倒要看看人家要不要,何況孩子。就算是情侶,也要看他們願不願意。
其實我以前也是個脾氣暴躁的人。經常因為壹點小事發脾氣,說話帶刀。後來知道的多了,就不想和別人爭了,因為在我眼裏沒有意義,除非好玩。
我們每個人都活在自己的主觀世界裏。我們看到我們想看到的,聽到我們想聽到的,而不是現實世界。所以,我們總覺得自己是對的。我們每個人都有壹個被高估的自我,都有壹個以偏概全的盲點。這兩個加在壹起,會讓我們把自己放在壹個有限的視角裏做出自己合理的判斷,別人什麽都不聽。
風哥的老婆只是活在自己的小世界裏。她覺得父母壹定要善待成年子女,這是義務。於是她就用這個跟風哥和她姑姑理論,認為自己是對的,別人什麽都不會聽。我猜這可能和她的童年有關,應該是被父親慣壞了,所以她把壹切都想當然了。這個世界上沒有想當然的事情。如果有,就不會離婚。
和別人爭論證明自己是對的,壹點都不重要。如果妳是對的呢?如果妳錯了呢?關鍵是看妳怎麽做。每次吵架,我們都要問自己,真的有必要吵架嗎?發脾氣能解決問題嗎?還有比吵架更有意義的事做嗎?要是有事情直接做就好了,沒時間在這裏磨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