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是以被繼承人去世後所遺留的財產為征稅對象,向遺產的繼承人和受遺贈人征收的稅。遺產稅是很大壹個稅種,征收遺產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強國家財力,使國家掌握控制更多的資財,更便於國家進行宏觀調控。
各國及地區征收遺產稅的情況大致可分為三類,包括總遺產稅制、分遺產稅制、混合遺產稅制。其中,總遺產稅制,就被繼承人死亡時所遺留的財產價值課稅,以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分遺產稅制是被繼承人死亡後將遺產分給繼承人,然後就各個繼承人分得的遺產課稅。
混合遺產稅制,對被繼承人的遺產先征收遺產稅,稅後遺產分配給各繼承人時再就繼承人的繼承財產額征壹次繼承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