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遺產壹般按照贈與計算,贈與的納稅比例如下:不超過50萬元的部分,稅率為10;超過5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稅率為20;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稅率為30;超過500萬至654.38+00萬元的部分,稅率為40;超過654.38+00萬元的部分,稅率為50;事實上,我國目前沒有遺產稅,也從未出臺過與遺產稅相關的法規或法案。遺產稅有以下特點:征稅範圍復雜。遺產的形式多種多樣,包括不動產、銀行存款、現金、股票、證券、古玩、字畫、珠寶等動產,以及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需要全面準確地掌握居民的財產信息,以及遺贈、繼承等具體情況。征管程序復雜。遺產稅需要對各類財產進行合理的估價,需要大量的專業人員從事相關的估價工作,在征管中容易出現糾紛,糾紛解決程序通常比較復雜。征管配套條件高。遺產稅的開征還需要滿足相應的征管條件,如不同政府部門的密切配合,依法對拒不納稅的納稅人進行稅收保全和強制措施的安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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