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在講希臘文明的時候,除了文字的記載,還有考古學的發現相呼應。最明顯的壹個例子就是特洛伊。在很長的歷史時期內,《荷馬史詩》中的特洛伊是否真實存在,壹直遭受懷疑。過去的人們經常把《荷馬史詩》中特洛伊戰爭的故事當成是文學作品,而非真實的歷史。但是,壹個名叫施裏曼的德國人堅信《荷馬史詩》不是文學,而是真實存在的歷史。於是他花費大量財力,開始尋找特洛伊遺址。最終找到了,現在成為土耳其最著名的旅遊景點之壹。除了特洛伊之外,希臘還有雅典城遺址、克裏特遺址、邁錫尼遺址等。這些遺址也分別被稱為“克裏特文明”,“邁錫尼文明”等。西方近代考古學的這壹系列成果,使得人們越來越堅持,要證明壹個遠古文明,必須有考古學的證據。更有意思的是,這些考古學證據基本上都是指金器、青銅器等貴金屬物品。
我認為,西方的這種考古學與文明關系的論斷,在歐洲地中海地區是適用的,在中國或在世界其他地區不壹定完全適用。在地中海地區,壹個小型城市擁有大量的金銀財寶,以證明壹個“文明”的存在,是有特殊原因的。不管是克裏特、邁錫尼、雅典還是特洛伊,它們顯然都可以算作壹個城市,但是,面積範圍都不大。現代考古學認為,特洛伊遺址在當時能夠居住的總人口大約在2000人左右。法國學者庫朗熱說,壹般希臘城邦擁有公民權的人大約在200-350人之間。也就是說,壹個古希臘城邦,即使加上沒有公民權的人,人口總數也不是很大,有人說幾千,有人說幾萬。按照《荷馬史詩》對特洛伊的描寫,當時統治特洛伊的更像是壹個氏族,而非國家。但是,偏偏在這樣壹些今天看來很小的城市裏,考古發現了大量的金銀財寶,為什麽會這樣?因為,古希臘所有的“文明”都主要是建立在貿易經濟的基礎上。
特洛伊這樣壹個小城市,即使靠它周邊地區的農業人口,也很難創造出考古發現中找到的大量金銀財寶,換句話說,靠特洛伊自己創造財富的能力,它根本不可能擁有那麽多的財富。特洛伊的財富來源就是貿易,它占據了當時歐亞非貿易的咽喉要道,它的主要財富來源是對過往貨物征稅。用中國話說就是:“要想從此過,留下買路錢”。希臘聯軍之所以不惜血本要攻下特洛伊,並非因為海倫被拐走這樣壹個簡單原因。美女海倫被拐走也許是真的,但這很可能只是希臘聯軍攻打特洛伊的借口,就像美國說伊拉克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壹樣。希臘聯軍攻打特洛伊的根本目的還是為了占據財富通道的咽喉。
除特洛伊外,古希臘的其他考古發現,包括克裏特文明,邁錫尼文明,都是貿易經濟的結果,否則,地中海壹個小島上,自己也沒有金礦,也沒有豐富的物產,哪來那麽多金銀財寶?而且,貿易經濟的交換手段,使得當年沒有統壹貨幣的希臘人,不得不借助於金銀等貴金屬,這也形成了西方文明重視黃金等貴金屬的傳統。
對於中國來說,貿易始終沒有占據經濟活動的主要地位,農民的集市貿易主要是小範圍地交換生活必需品。中國古代社會最主要的財富來源不是貿易,而是土地。因此,城市在中國古代社會並不十分重要,尤其在早期夏商周時代。這兩種不同的財富來源首先造成對金銀等貴金屬的不同態度。在那個年代,中國人對玉石的重視程度超過對金銀的重視程度,而玉石並非用來做貿易中介物的。其次,沒有發達的貿易,自然也就缺乏作為貿易中心的城市,自然也就不會在城市中聚集大量的金銀財富。所以,以壹個小型城市遺址擁有金銀財寶數量的標準,來判斷中國古代的文明,並不十分適用。即便是殷墟,青銅器等物品的出現,也不是在壹個城市裏,而是在壹個墓葬中。
地中海文明以貿易為主要經濟來源,造成了壹些小城邦在貿易競爭中異軍突起,形成短時期內財富的大量集中,但同時也造成周邊人的眼紅,於是戰爭不斷。這又造成了壹個曾經繁榮的小城邦文明突然中斷。這種現象使得現代考古學有可能找到壹個擁有大量金銀財寶的小城邦遺址。而在中國,壹個文明的存在,很少因為壹個城市的消失而消失。中國古代社會的財富,主要不是因為貿易而集中在城市,更多的是因為農業而分散在農村。因此,在中國試圖用壹個城市遺址所擁有的金銀財寶來證明壹個文明的存在,很可能是徒勞無益的。
對於地中海地區的貿易經濟來說,城市集中體現了文明的全部內容,城市與農村的區別就是文明與野蠻的區別。而在中國的農業文明中,城市更主要體現的是管理功能,而非文明的全部價值。在農業文明中,城市與農村的區別,不是文明與野蠻的區別。相反,農業文明的精華保留在農村是很正常的。例如,我們現在仍然能夠看到的明清民居村落,其精致和優雅,絲毫不亞於同壹時期的京城民居。
周代應該算是信史的時代,但是,周代的都城及墓葬遺址至今都沒有確定,周代的金銀財寶被發現的也不多。但這並不妨礙我們認定周代有壹整套完整的制度文明。商代的殷墟也不是壹個城市遺址,而是壹個墓葬。對於更早的夏朝,如果我們還是沿用西方考古學的概念,以壹個小型城市遺址的金銀財寶來衡量和判斷壹個文明,那麽,很可能永遠都不會有結果。因為,西方依據地中海文明所建立的考古學與文明關系的論斷,對於夏朝很可能是不適用的。
在中國的考古發現中,有壹個河南偃師“二裏頭文化”。從年代上說,二裏頭文化屬於夏朝。與地中海的各種“文明”相比,中國人只將二裏頭稱作“文化”。但是,地中海的每壹個“文明”遺址,所能擁有的人口,都只有幾千人的規模,而“二裏頭文化”的規模估算可容納十五萬人左右,有的估算更高。與古希臘的“城邦文明”相比,“二裏頭文化”才像壹個真正的城市或都城。中國的考古學家和歷史學家之所以至今都沒有宣布“二裏頭文化”就是夏朝的都城,主要原因是受了西方近代考古學的影響——在二裏頭沒有發現大量的貴金屬。
我認為,對於“二裏頭文化”的性質判定,應該拋開西方考古學形成於地中海考古的結論。否則,我們對於中國遠古時期的歷史證據,只能寄希望於秦始皇之類暴君的出現,才有可能出現財富高度的不合理集中,也才有可能被今天的西方考古學理論所接受。而對於堯舜這樣的“賢君”,對於那些沒有橫征暴斂的古代“聖賢”,我們可能永遠都不會從西方考古理論那裏得到金銀財寶上的考古證實。但是,事實上,中國人工栽培水稻已經有1萬年的歷史,最早的絲織品也有7000年的歷史,而且,我們還不知道中國究竟從什麽時候開始重視金銀等貴金屬,也許夏朝人真的“視金銀為糞土” 呢?
總而言之,西方考古學理論的某些論斷,其產生的背景是地中海的城邦貿易經濟,而這種經濟模式在中國古代並不存在,因此,這壹論斷也不應該簡單套用於中國古代考古。換句話說,尋找或確認夏朝的都城,不能完全借助西方的考古學理論。至於“二裏頭文化”能否就判定為夏朝的都城,還是讓真正的考古學家和歷史學家去下結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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