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以他們的經歷,讓他們經過相關的培訓去考古,應該是可以勝任這份工作!但是這種盜墓的行為與考古有著本質上的區別,如果直接按照他們現在的行為是肯定不能參加考古。
事件梳理近日,陜西鹹陽就上演了壹幕現實版的?盜墓筆記?,壹個23人的團夥,他們白天開飯店,晚上打盜洞,盜文物。之前在興平市,被告人就在屋內打了壹個盜洞直通清梵寺塔的地洞,盜取文物;2013年又在旬邑縣以經營蒸饃店為幌子,壹個月的時間他們打通了泰塔地宮;2015年又在彬縣,白天開著?川湘食府?,每晚就從飯店的衛生間裏面挖洞,六個月的時間他們將彬塔的地洞打空;
根據相關報案人員介紹:此次事件涉及到的文物數量之多,等級最高,讓人感到驚訝!目前追回的文物當中,壹級文物有四件,二級文物有7件,還有非常多的舍利子,無法鑒定具體的價值。
這23名嫌疑人年齡程度跨度極大,有來自60後,70後和80後的,並且他們當中大多數都只有初中小學的文化,甚至還有文盲,這23名人員裏面就有13人,有相關的前科。最終這壹夥人被判刑,有期徒刑15年3年,緩刑四年不等。
事件本質盜墓與考古不能夠混為壹談,壹個是以偷盜文物為盈利性的活動,另壹個是將文物收集進行保護,出發點都不是壹樣,所以沒有什麽比較性。要知道這些盜墓者的文化程度比較低,他們基本只知道將文物挖掘出來,拿到外面換錢,而不知道如何去保護文物。
考古隊員做的就是對文物進行考察,挖掘背後隱藏歷史,提供更多的信息,同時將文物進行有效的保護,要知道這些文物在地裏深埋的時間過長,有的已經造成了實質性的損壞,需要通過相關的技術來進行維修。
這壹點想必盜墓人員應該是很難做到的。並且盜墓本就不被法律所允許,還受到道德的譴責,這種行為不值得提倡!違背法律,必將會受到嚴懲。只能說做夥人的聰明,用錯了地方,行為還是比較?野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