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島男子孫謀在當地從事中介服務行業。最近他和張某因為工作上的壹批貨損壞產生了矛盾,關系很僵。張某在朋友圈對進行辱罵,並附上孫的個人註冊信息和手機號碼。從孫某提供的微信朋友圈截圖來看,張某使用了壹些低俗的語言侮辱對方。事情並沒有就此結束,因為孫某從事的是中介服務行業,而張某的不當言論在業內小範圍傳播,給孫某造成了很大的困擾,也在壹定程度上影響了他的生意。
於是,孫將張某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他向自己道歉,並在本市報紙上刊登道歉聲明,消除影響,恢復名譽。還要求他賠償自己654.38+0萬元精神撫慰金。庭審中,張某當庭表示懊悔,承認自己壹時沖動,並向孫某賠禮道歉,表示願意賠償孫某壹定的損失。經雙方同意,該案以調解方式結案。調解協議約定,張某立即從朋友圈刪除不當言論,連續三天在朋友圈向孫某賠禮道歉,並賠償孫某經濟損失1500元。
張發布的消息主要是在自己的朋友圈傳播,很多人都是他和孫* * *的朋友,傳播範圍有限。鑒於此,要求張在朋友圈向孫道歉,消除影響,也是對大家的壹種警示。微信朋友圈成了每個人的小天地。上傳壹個小視頻,幾張照片,在裏面吐槽抱怨,很正常。但是,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不能在朋友圈隨意發東西,否則可能會因言論不當造成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