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國際、地區航班
1、液態物品應當盛放在單體容器,容積不超過100ml的容器內隨身攜帶;
2、盛放液態物品的容器應置於最大容器不超過1L、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
3、每名旅客每次僅允許攜帶壹個透明塑料袋;
4、超出部分液態應作為行李托運。
二、國內航班
液態物品禁止隨身攜帶(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妝品、牙膏、剃須膏除外)。
三、同壹機場控制區內由國際、地區航班轉乘國內航班
1、旅客隨身攜帶入境的免稅液態物品須滿足3個條件:
(1)出示購物憑證;
(2)置於已封口且完好無損的透明塑料袋中;
(3)經安全檢查確認。
註:如在轉乘國內航班過程中離開機場控制區,則必須作為行李托運。
2、化妝品
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妝品必須同時滿足3個條件:
(1)每種限帶壹件;
(2)接受開瓶檢查;
(3)盛放在單體容器容積不超過100mL的容器內。
註:牙膏及剃須膏每種不超過100g(mL)。
3、其他特殊液體
嬰兒航空旅行途中必需的液態乳制品、糖尿病或者其他疾病患者航空旅行中必需的液態藥品,經安全檢查確認後方可隨身攜帶。
4、酒精飲料
(1)標識全面清晰且置於零售包裝內,每個容器容積不得超過5L;
(2)酒精體積百分含量小於或等於24%時,托運數量不受限制;
(3)酒精的體積百分含量大於24%、小於或等於70%時,每位旅客托運數量不超過5L。
最新行李攜帶及托運指南:
壹、充電寶
充電寶、鋰電池禁止作為行李托運,隨身攜帶有以下限定條件(電動輪椅使用的鋰電池另有規定):
1、標識全面清晰,額定能量小於或等於100Wh;
2、當額定能量大於100Wh、小於或等於160Wh時必須經航空公司批準且每人限帶兩塊。
二、槍支、管制器具禁止攜帶和托運。
以上內容參考:中華人民***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乘飛機出行到底什麽能帶?什麽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