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金銀首飾、鉑金首飾、鉆石、鉆石首飾的消費稅稅率為5%,其他貴重首飾、珠寶玉石的消費稅稅率為10%。
黃金稅是根據流通中的黃金現有量和礦山年產量來征收的。兩者都傾向於減少黃金量,增加黃金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