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警械、易燃易爆物品(如打火機氣、酒精、油漆、煙花爆竹)、腐蝕性物品、劇毒物品以及其他危險品。 列入禁止進境範圍的所有物品,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膠卷、照片、唱片、影片、錄音帶、錄像帶、激光視盤、計算機存儲介質及其它物品; 珍貴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物;瀕危的和珍貴的動物、植物(均含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
1、隨身攜帶行李的限制規定 :
乘坐國際航班:通常情況,手提行李總重量不要超過7公斤,每件行李體積不超過20×40×55厘米(三邊之和不超過115厘米)。乘坐美加航線的旅客只能隨身攜帶壹件手提行李。(部分航空公司有特殊重量限制規定,請旅客留意機票上的提示,或向航空公司咨詢。)
2、托運行李的相關規定 :
⑴乘坐國內航線:持成人或兒童客票的頭等艙旅客為40公斤,公務艙旅客為30公斤,經濟艙旅客為20公斤。持嬰兒票的旅客,無免費行李額。
⑵乘坐國際航線:經濟艙旅客的免費托運行李限額為20公斤,經濟艙持學生護照的旅客,可以免費托運的行李限額為30公斤;公務艙免費托運行李限額為30公斤;頭等艙免費托運行李限額為40公斤。但當目的地為美洲時,其托運行李可以為兩件,每件不超過23公斤,單件行李三邊長度和不超過158厘米。當超過時,旅客需要支付逾重行李費。(部分航空公司有特殊重量限制規定,請旅客留意機票上的提示,或向航空公司咨詢)
★請您到達機場後,參看首都機場航站樓旅客服務指南,到具體的值機櫃臺辦理行李托運。
★不可作為托運行李運輸物品有:重要文件和資料、證券、貨幣、匯票、珠寶、貴重金屬及其制品、古玩字畫、易碎易損壞物品、易腐物品、樣品、旅行證件、貴重物品等。(具體請向航空公司問詢)
★ 請您在托運行李前註意清除行李箱/袋上的廢舊行李條及有條碼的標簽,以確保您的行李正確運至目的地。
1、出境海關驗放的各項管理規定
⑴.攜帶需復帶進境單價超過人民幣5,000元的照相機、攝像機、手提電腦等旅行自用物品,旅客應填寫兩份申報單,海關驗核簽章後將其中壹份申報單退還旅客憑以辦理有關物品復帶進境手續。
⑵.攜帶超過20,000元人民幣現鈔,或超過折合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海關按現行有關規定辦理。
⑶.攜帶金銀等貴重金屬,海關按現行有關規定辦理。
⑷.攜帶文物、瀕危動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種資源,海關按現行有關規定辦理。
⑸.攜帶無線電收發信機、通信保密機,海關按現行有關規定辦理。
⑹.攜帶中華人民***和國規定其它限制或禁止出境的物品,海關按現行有關規定辦理。⑺.攜帶貨物、貨樣、廣告品,海關按現行有關規定辦理;
2、入境海關驗放的各項管理規定
⑴.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對超出部分海關予以征稅放行。
⑵.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總值超過人民幣2,000元的自用物品,對超出部分海關予以征稅放行。
⑶.攜帶超過1,500毫升的酒精飲料(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超過400支的香煙,或超過100支的雪茄,或超過500克的煙絲,對超出限量但仍屬自用的部分,海關予以征稅放行。
⑷.攜帶超過20,000元的人民幣現鈔,或超過折合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海關按現行有關規定辦理。攜帶需復帶出境超過折合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時,旅客應填寫兩份申報單,海關驗核簽章後將其中壹份申報單退還旅客憑以辦理有關外幣復帶出境手續。
⑸.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體組織、血液及其制品,海關按現行有關規定辦理。
⑹.攜帶無線電收發信機、通信保密機,海關按現行有關規定辦理。
⑺.攜帶中華人民***和國規定的其它限制或禁止進境的物品,海關按現行有關規定辦理。
⑻.攜帶貨物、貨樣、廣告品,海關按現行有關規定辦理。
⑼.申報有分離運輸行李,海關按現行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