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是指通過金融或其他機構將非法所得轉化為“合法財產”的過程,它已經成為犯罪集團生存和發展的壹個非常關鍵的環節。壹方面,通過洗錢,有組織犯罪掩蓋了其犯罪活動的痕跡,可以“正當享有”犯罪所得;另壹方面,洗錢為犯罪集團介入合法企業提供了資金,使其能夠“合法掩護非法”,不斷擴大犯罪勢力。
洗錢的對象是黑錢,包括:販毒、走私、販賣軍火、詐騙、盜竊、搶劫、貪汙、逃稅等犯罪所得。
洗錢通常分為三步:(1)存款,即把非法獲得的現金存入銀行;(2)通過壹系列復雜繁瑣的交易,如銀行轉賬、現金和證券交易、跨國資金轉移等。,掩蓋真實的資金來源,使其合法化;(3)以合法形式向犯罪分子返還資金。
此外,還有很多其他的洗錢方式,比如購買房產、珠寶、古董等。,然後將它們轉換成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