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名畫、古董等。
3.當然,這種分類是相對的。在物種中,經過特別挑選和選擇的東西,就會成為特別的東西。
4.這種分類的法律意義在於,特定標的物在交付前滅失的,可以免除義務人的交付義務,因為其交付是不可能的;而如果交付的是壹種物,義務人不能免除交付義務,除非所有同類物都已滅失。
5.物種是指具有相同性質和類型的事物,即具有相同物理性質和經濟意義的事物。
6.可以通過品種、品牌、件數、長度、體積、重量來確定。
7.這些東西可以互相替代。
8.如大米、布料、鋼材、水泥等。
9.貨幣也是壹個特殊的物種,它的價值是以票面上寫明的金額來計算的,並不取決於它的重量、體積等。
10.此外,貨幣還具有價值尺度、流通手段、貯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貨幣的職能。
11.但是,用作收藏的貨幣是壹個特殊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