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取決於乘坐的航班所屬航空公司的規定。
不同的航空公司對於不同艙位的乘客可以托運和手提的行李限制不同。
幾大航空公司的行李規格要求韓亞航空
大韓航空
手提行李規格:
托運行李規格:
南方航空
手提行李規格:
頭等艙2件,公務艙、明珠經濟艙、經濟艙1件。每件重量上限為5千克。如果超過上述重量、件數或體積的隨身攜帶行李,則需要托運。
除了上述手提行李額度之外,還可以免費攜帶以下隨身物品: 壹個小型手提包或背包或公文包、壹件大衣或披肩或毯子、壹把雨傘或壹把手杖、壹個筆記本電腦、壹個小型相機、嬰兒在飛機上的食物/嬰兒可攜帶搖籃。
托運行李規格:
東方航空
托運行李規格:
等
2. 必須隨身攜帶的行李
韓亞航空
容易損壞或腐爛的物品、貨幣、有價證券、寶石類、古董、美術品、展覽品、印花類、材料、原稿、軟盤以及其他昂貴物品(這些在損壞、丟失時受到賠償限制,因此請務必隨身攜帶)。
在機內與旅行地要服用的醫藥品(※ 請務必攜帶)。
大韓航空
易碎或易腐物品 電子產品(筆記本電腦、照相機、手機);商業單據、藥品以及貴重物品,如現金、珠寶首飾和貴重樣品;價值超過2500美元的物品。
南方航空
攜帶電池:
①.含鋰電池的電子設備可以可作為手提行李攜帶登機;備用鋰電池及充電寶禁止放入托運行李,請將其放入手提行李攜帶登機;
②、充電寶屬於鋰電池移動電源,按鋰電池規格及數量進行運輸。不得在飛行過程中使用充電寶給電子設備充電。對於有啟動開關的充電寶,在飛行過程中應始終關閉充電寶;
③、攜帶的鋰電池需做好防短路保護措施:將鋰電池放入原零售包裝中,在暴露的電極上貼膠帶、將每個電池放入單獨的塑料袋或保護盒當中,以便將電極絕緣。
液態物品:
①、旅客應將攜帶的液態物品(液體、凝膠、氣溶膠)盛放在容積不超過 100 毫升(ml)的容器內攜帶。對於容積超過 100毫升(ml)的容器,即使該容器未裝滿液體,亦不允許隨身攜帶,應辦理交運;
②、盛放液態物品的容器應寬松地放置於最大容積不超過 1 升(L)、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應完全封好。每名旅客每次只允許攜帶壹個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應辦理交運;
③、盛裝液態物品的塑料袋應在安檢點單獨接受安全檢查;攜帶的嬰兒奶粉/牛奶/母乳(需有嬰兒隨行)、糖尿病患者或者其他患者攜帶必需的液態藥品,應經過安檢,並向安檢人員出示證明。自行購買的液態藥品,應裝在100ml 容器內,裝在透明塑料袋中;
④、在候機隔離區內購買的液態物品可以帶上飛機。
東方航空
必須隨身攜帶的行李:
貨幣、流通票證、有價證券、匯票、易碎或易損物品、易腐物品,珠寶、貴重金屬及其制品、金銀制品、古玩字畫、絕版視頻、絕版印刷品或手稿、樣品或其它貴重物品、重要文件和資料、外交信袋、旅行證件、電腦及配件、個人通訊設備及配件、個人電子數碼設備及配件等需要專人照管的物品以及個人需要定時服用的處方藥等。
國航
現金、有價票證、珠寶、貴重金屬及其制品、古玩字畫、電腦、個人電子設備、樣品等貴重物品、重要文件和資料、旅行證件等物品以及個人需定時服用的處方藥。
3. 禁止隨身攜帶的物品
韓亞航空
刀、剪刀等末端尖細的武器與鋒利的物體;鈍器滅火器,手槍類,武器類;化學物質與毒性物質;槍械類與玩具槍;雨傘,高爾夫球桿等;超過100ml的液體。
大韓航空
易燃、可燃物質,如打火機油和油漆;壓縮氣體容器,如氧氣管和丁烷氣罐;爆炸物質;可能對旅客或飛機造成威脅的任何其他物品。
國航
危險品、 槍支(獵槍和體育運動用槍支除外)、軍用或警用械具類(含主要零部件)、 管制刀具;活體動物、帶有明顯異味的鮮活易腐物品(海鮮、榴蓮等)。
4. 免稅店商品
機場免稅的購買和取貨的商品可以全部帶上飛機,不占托運和手提行李重量的限制。
如果購買的商品體積較大放不進機艙行李架的話可以找空乘人員幫忙安置。
5. 海 關檢查
中國 海 關規定入境人員沒人可以免費攜帶5000人民幣以內的商品,超過5000人民幣並被海 關查到的話,按照規定超過的部分要按稅率繳納關 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