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二月,戊寅(初六),任命房玄齡為尚書左仆射,杜如晦為右仆射,尚書右丞魏徵為秘書監,參預朝政。
[4]三月,己酉,上錄系囚。有劉恭者,頸有“勝”文,自雲“當勝天下”,坐是系獄。上曰:“若天將興之,非朕所能除;若無天命,‘勝’文何為!”乃釋之。
[4]三月,己酉(初八),太宗考察、記錄囚犯的罪過。有個囚犯劉恭,脖頸上刻有“勝”字,自稱“定當取勝於天下”,因此入獄。太宗說:“假如上天將要使他興起,不是朕所能除掉的;如沒有天命照應,刻有‘勝’文又有何用!”於是釋放劉恭。
[5]丁巳,上謂房玄齡、杜如晦曰:“公為仆射,當廣求賢人,隨才授任,此宰相之職也。比聞聽受辭訟,日不暇給,安能助朕求賢乎!”因敕“尚書細務屬左右丞,唯大事應奏者,乃關仆射。”
[5]丁巳(十六日),太宗對房玄齡、杜如晦說:“妳們身為仆射,應當廣求天下賢才,因才授官,這是宰相的職責。近來聽說妳們受理辭訟案情,日不暇接,怎麽能幫助朕求得賢才呢?”因此下令“尚書省瑣細事務歸尚書左右丞掌管,只有應當奏明的大事,才由左右仆射處理。”
玄齡明達政事,輔以文學,夙夜盡心,惟恐壹物失所;用法寬平,聞人有善,若己有之,不以求備取人,不以己長格物。與杜如晦引拔士類,常如不及。至於臺閣規模,皆二人所定。上每與玄齡謀事,必曰:“非如晦不能決。”及如晦至,卒用玄齡之策。蓋元齡善謀,如晦能斷故也。二人深相得,同心徇國,故唐世稱賢相,推房、杜焉。玄齡雖蒙寵待,或以事被譴,輒累日詣朝堂,稽顙請罪,恐懼若無所容。
房玄齡通曉政務,又有文才,晝夜操勞,惟恐偶有差池;運用法令寬和平正,聽到別人的長處,便如同自己所有,待人不求全責備,不以己之所長要求別人,與杜如晦提拔後進,不遺余力。至於尚書省的制度程式,均系二人所定。太宗每次與房玄齡謀劃政事,壹定要說:“非杜如晦不能敲定。”等到杜如晦來,最後還是采用房玄齡的建議。這是因為房玄齡善於謀略,杜如晦長於決斷。二人深相投合,同心為國出力。所以唐朝稱為賢相者,首推房、杜二人。房玄齡雖然多蒙太宗寵愛,有時因某事受譴責,總是壹連數日到朝堂內,磕頭請罪,恐懼得好象無地自容。
玄齡監修國史,上語之曰:“比見《漢書》載《子虛》、《上林賦》,浮華無用。其上書論事,詞理切直者,朕從與不從,皆當載之。”
房玄齡監修本朝國史,太宗對他說:“近來翻看《漢書》載有《子虛賦》、《上林賦》,均華而不實。凡有上書議論國事,詞理直切的,朕從與不從,均當載入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