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珠
是佛教的法器,又叫做“數珠”,梵語Pasakamala。壹般用香木制作,也有用玉石、瑪瑙、菩提子等制作的。用繩索把小圓珠貫穿成串,隨身攜帶,以便念佛、誦咒時計數,調伏身心。壹串念珠的數目,以壹百零八顆為常見,其象征意義是破“百八煩惱”,證“百八三昧”。也有多至壹千零八十顆或少至十四顆的。《舊唐書·李輔國傳》載:“輔國不茹葷血,常為僧行,視事之暇,手持念珠。”凈土宗強調持名念佛,常用念珠計數。唐代飛錫和尚以出入息計數念佛,他說:“吾則以出入息為念珠焉,稱佛名號,隨之於息。”(《念佛三昧寶王論》)木魚以木制成的魚,在讀誦經文時叩擊之。據說魚類晝夜常醒不眠,今以木雕刻成魚形而叩擊之,目的在警惕世人不可昏沈懶惰,應該晝夜精勤修行佛法,直至成功為止。
木魚
“木魚”是佛教的重要“法器”之壹,古時候稱為它為“木魚鼓”、“魚鼓”,或者是“魚板”。
“木魚”的由來,有壹種傳說,據說:從前有壹位比丘,因為他違背了師父的教誡,下壹世便轉生為魚類。那條魚在背上生了壹棵樹,於風濤激蕩的時候,痛苦難忍,壹至於流血。後來他的師父從海上經過,憐憫他所受的痛苦,就為他啟建了壹場水陸法會。所謂“水陸法會”,就是供養“四聖”、施濟“六凡”的“無遮法會”。那位有罪的比丘仰仗那壹場“水陸法會”的功德利益,才得以脫離了魚身。他的師父依照罪僧的遺言,把他身上的那壹棵樹,刻成了魚的形狀,懸掛在寺院裏,用以警示僧眾們。——(此說存疑。)
另外,據百丈清規註和佛教儀式須知這兩種典籍說:“相傳:魚類目不闔睛,晝夜常醒;所以佛門中,就用木料雕刻成魚的‘木魚’,在贊誦時敲擊它,以便警惕大眾不要昏沈懈怠。”
又據釋氏要覽(又名佛學備要)說:“五分比丘問佛:用什麽木料作犍槌(“犍槌”亦作“犍椎”)?佛回答說:除了漆樹,其他的木料只要能夠響的,都可以用它去做。”
“木魚”的雕制方法,是先把壹塊木料雕成木魚的粗略形狀(毛坯),然後把內部挖空,再把外形刻出頭尾和麟甲。外表塗上經漆,再用金、黑兩色,點睛畫麟。它的體積,比較小的口徑只有兩、三寸,比較大的口徑有壹尺甚至於兩、三尺。
“木魚”的形狀,最初的壹種是挺直的長魚形,這種“木魚”,通常都稱它為“梆子”。這種梆子懸掛在寺院的齊堂,或者是庫房的走廊下,在集合大眾時敲擊它。後來又演變出壹種圓形的“木魚”,這種“木魚”被放置在寺院的殿堂裏,在贊誦時敲叩它,以便節制聲調,並提醒心神。
在圓形的“木魚”中,不僅有首尾相接的單魚形和雙魚形,後來更出現了壹身二頭的龍形木魚。據說這是取乎“魚化成龍”,以表“轉凡成聖”的意義!
大形的“木魚”,放在桌墊上敲擊。小形的“木魚”則拿在手裏敲叩。
執持“木魚”的姿式是:不敲時,雙手扶持;魚椎在“木魚”之外,兩食指與兩大指挾住,其余六指托之。
敲擊“木魚”的姿式是:左手拿魚,右手拿椎。執魚是以母指、食指、中指拿住。執椎也是以母指、食指、中指拿住。魚椎頭與木魚頭向上相對。兩手好像合掌的樣子。這叫做“合掌魚子”。
敲擊“木魚”,要用力平穩,不可忽輕忽重,忽緩忽急。如果須要快敲,應該由緩入急,漸漸加速。香
“香”是佛教的供養儀物之壹,它具有流布芬芳、消除穢氣,驅逐蚊蚋、正念清神、表伸誠敬等作用。——僧史略雲:“香也者,解穢流芬,令人樂聞也。香為信心之使也”。
“香”有“末香”、“線香”、“瓣香”等多種。
“末香”就是香木的粉末。香末可以點燃熏嗅,也可以加入油料,塗抹人身袒露之處,以防蟲咬。所以也叫做“塗香”。
“線香”是條狀的香枝,它也叫做“仙香、長壽香”。據禪林象器箋“器物門”說:“或言仙香;雜抹眾香,加糊粘造之。其炷煙長久,故稱仙香;又雲長壽香。其制纖長如線,故稱線香”。
“瓣香”就是香檀木的碎塊,因為把檀木劈成了片片段段的小瓣,所以叫做“瓣香”。又因為上等檀木乃是香中之極品,所以“瓣香”也叫做“大香”。——不過古今以來,壹些長老尊宿們,在拈香發語時,不論持用那壹種香,多半都要說“此壹瓣香……”。
另有所謂“中香”、“信香”兩個名詞,那並不是另有其物。據禪林象器箋略說:“中香者:謂大香壹片,中香二片也。信香者:開法出世,齋香寄師,通嗣法之信,此言信香”。又祖庭事苑雲:“托香而表信也”。
還有壹種叫做“盤香”的香,它是用特長的“線香”,在幹硬以前,彎成重疊的環狀,以便持久點燃的“香環”。
更有用較長的“線香”,在它幹硬之前,彎成“福、祿、壽”等字形的“福壽香”。那是在喜事慶典的場合中使用的。
在密教的法事裏,由於“三部、五部”的分別,所使用的“香”也不壹樣。按其儀軌來說:“佛部”用“沈香”、“金剛部”用“丁子香”、“蓮華部”用“白檀香”、“寶部”用“龍腦香”、“羯磨部”用“薰陸香”。
再者:由於“香”的動用行使不同,後而有其不同的名謂。例如佛前焚香,叫做“燒香、拈香”。舉行法事,頒賦眾僧,叫做“行香”。吊掛屋室,薰除穢臭,叫做“懸香”。朋侶雅會,比試香質優劣,叫做“鬥香”。
世界上最寶貴最奇妙的“香”,是佛住世時印度的“牛首栴檀香”。首楞嚴經卷三曾說:“此香若復燃於壹銖(二十四銖重為壹兩),室羅筏城四十裏內,同時聞氣”。因為世間除了佛的福德之外,再沒有人堪當受用那種妙香,所以在佛減度之後,那種檀木也就不復出現了。——這真是壹件“不可思議”的事。
燒香供佛,當然是壹種誠敬的禮儀、福德的莊嚴。不過我們還要能夠藉物微心,體認自性的功德。——觀心論說:“燒香者,亦非世間有相之香,乃是無為正法之香;薰諸臭穢,斷無明惡業,悉令消減。其正法香有五種:壹者戒香,所謂能斷諸惡、能修諸善。二者定香,所謂深信大乘,心無退轉。三者慧香,所謂常於身心,內外觀察。四者解脫香,所謂能斷壹切無明結縛。五者解脫知見香,所謂覺察常明、通達無礙。如是五香,最為上香,世間無比。佛在世日,令諸弟子,以智慧火,燒如是無價寶香,供養十方壹切諸佛。今時眾生,愚癡鈍根,不解如來真實之義;唯將外火,燒世間沈檀熏陸質礙之香,希望福報,雲何可得”?鐘
“鐘”是佛教的“犍椎”之壹,當初僅僅是作為集眾之用的,所以也稱為“信鼓”。——印度在還沒有“鐘”的時期,多半是敲擊木制的犍椎集眾。
“鐘”也是報時之器。“鐘”本來只有“梵鐘”和“半鐘”兩種;“梵種”就是所謂的“大鐘”,又稱為“釣(吊)鐘、撞鐘、洪鐘、鯨鐘”等等。“半鐘”的體積只有“梵鐘”的壹半高度,所以稱為“半鐘”。
“鐘”的體積大小,有它壹定的標準。古代的大型“梵鐘”,據廣弘明集第二十八卷記載:京師西明寺(唐高宗敕建,在今陜西西安市)之“鐘”,高壹丈五尺,逕九尺二寸,厚九雨二分,重二萬二千貫(壹貫為三·七五公斤。普通的“梵鐘”,高約四·五尺,逕約二尺左右。(上述的尺碼,不知道是不是現今中國尺寸。
“鐘”的質料:“梵鐘”多用青銅鑄造,“半鐘”多用真 鑄造。“真”也叫“石”,是壹種銅屬的礦物;冶煉之後,視之如金,赤而不黑。近世以來,已見有鐵造的“鐘”了。
“梵鐘”懸掛在“鐘樓”頂層,“半鐘”則吊在佛堂後門檐下。寺院中置有專司“曉鐘、昏鐘、齊鐘、定鐘”四時鳴鐘的“執事僧”——“鐘頂”,按時敲叩。
古昔時代,除了已有知道印度有“鐘”之外,在當時我國似乎也有“鐘”,只是缺少足資考證的文獻而已。據廣弘明集第二十八卷說:有“大同二教鐘銘”(同武帝制)、“大唐與善寺鐘銘”、“京都西明寺鐘銘”(唐麟德二年造)。
又洛陽伽藍記序有說:“周室京城表裏,凡有壹千余寺;今日寥落,鐘聲罕聞。”
另據高僧傳第二十九卷:“智與傳”說:“隋大業五年,興住京師禪定時,司“時鐘”之役”。
又唐代張繼“楓橋夜泊”詩,有“姑蘇城外寒山寺,夜半鐘聲到客船”之句。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三有“文殊菩薩曾在五臺山鐘樓谷化現“金鐘寶樓””之記事。
根據以上所引述的許多資料顯示:後周以降,我國歷代人士曾經不斷鑄“鐘”。
“鐘”對於修道,有大功德。據敕修清規法器章說:“大鐘,叢林號令資始也。曉擊則破長夜警睡眠,暮擊則覺昏衢疏冥味。”又經典中說:“洪鐘長聲覺群生,聲遍十方無量土。”
又增壹阿含經說:“若打鐘時,壹切惡道諸苦,並得停止。”
又付法藏傳卷五說:“古日支國王,因與安息國戰,殺人九億。因惡報故,死後化為千頭大魚,劍輪繞身砍頭。隨砍復生,極痛難忍。往求羅漢僧長(常)擊鐘聲,以息其苦。”
又高僧傳(智興傳)說:“有壹亡者,通夢其妻曰:“我病死,生於地獄,幸賴禪定寺僧智興鳴鐘,聲震幽冥,同受苦者,壹時解脫。””
又大唐西域記卷壹說:“迦膩色迦王受惡龍請,建寺鳴鐘,息其嗔心。”
俱舍論及佛祖統記(智者傳)也說:“人命將終,聞擊鐘磬之聲,能生善心,能增正念。”
又祗圓圖經大略說:“祗園精舍無常院中,有銀鐘、頗梨鐘(可能是“琉璃鐘”或“水晶鐘”)各四座(臺)。銀鐘放置無常堂內,此堂乃病僧所住。僧病垂危,鐘即自鳴,音中宣說:“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僧聞音已,苦惱即除,如入三昧,得生凈土。——銀鐘為忉利天王釋擔桓因所造,頗梨鐘則是月宮天子所造。及至佛滅度後,二鐘各自遠天界。”
因為“鐘”有這許多的功德,所以佛教徒應該尊重它。因此,凡是敲鐘的人必先默誦“願偈”(即“鐘聲偈”)。雜喻經“偈”雲:“所在聞鐘聲,臥者必須起。”古德也說:“聞鐘聲不起,護法善神嗔;現前滅福慧,後世墮蛇身。”
敲鐘用的“鐘椎”又稱做“杵”。“鐘”的敲擊板眼,隨著“門派”及“方域”的不同,佛教界沒有統壹的規定。就是常見的“百八鐘”的義解,也是不盡壹致的。據我國的世典群談采余說:“鐘聲晨昏叩壹百八聲者,壹歲之義也。蓋年有十二月,有二十四氣,又有七十二候,正得此數。”這個說法乃世俗所杜撰,與佛教無關。又有佛門中人說:“鳴鐘壹百八下,以醒壹百八煩惱之睡也。”此說也不見經傳。鼓
“鼓”的名字,有很多經典中可以看到;例如:中阿含經第二十五苦陰經、金光明最騰王經第二夢見金鼓懺悔品、法華經第四提婆達多品、大般涅槃經卷上、新華嚴經(八十壹卷,實叉難陀譯)第十三、五分律第十八等典籍,都曾經提到過“鼓”。
“鼓”有很多的類型和稱呼:比較小的叫“應鼓”,比較大的叫“藪鼓”。有足的叫“足鼓”。貫柱(插柱)的叫(楹鼓)。懸擊的叫“懸鼓”。附柄執搖由耳環自擊的叫“鞀鼓”、“靴鼓”,或是“搖鼓”。形狀像漆桶,兩端(兩面)都敲擊的叫“羯鼓”。形狀類似“羯鼓”,但身粗而短,用手指觸擊的叫“揩鼓”、“折鼓”、或稱“答臘鼓”。頭粗面廣而腰細,擊打兩類的叫“震鼓”、“腰鼓”、“漢鼓”,或稱“雞婁鼓”。除了這些以外,在文獻通考(元馬端臨撰,明王圻續,清乾隆時別繼。)壹書中,還有更多的名目。
我國古代也早有了種種的“鼓”類,其中有壹些是我國的先哲們自己創造的,有壹些則可能是從西域流傳過來的。
“鼓”的資料,初期有“金(金屬)、玉、木、石”等種種制品。壹直到現代,則多已改用木料和牛、馬、豬皮等制造了。用金屬制造的叫“鉦鼓”,用石料制造的叫“石鼓”,獸皮制成的稱為“皮鼓”。
在佛門中,“鼓”的用處:據釋氏要覽(又名佛學備要)中說:“五分律雲:“諸比丘布施,眾不時集。佛言:若(或)打犍椎,若(或)打鼓吹貝。”若食時擊者:欏嚴經雲:“食辦擊鼓,眾集撞鐘。”若說法時敲擊者:僧祗律雲:“帝釋有三鼓,若善法堂說法,打第三鼓。””——從這裏我們可以知道:佛陀住世時期,“鼓”本來是在“誦戒(布薩)、用餐、聽法……”等場合,敲打集眾用的。後來才在寺院中,早起夜寢時,規定擊鐘鳴鼓,作為號令。更進而把“鼓”加入了贊誦的行列,配合唱念,譜成曲調,作為“伎樂供養,莊嚴道場”;以音聲作佛事,助發大眾的誠敬心念。
近世佛寺中所用的“鼓”,通常都是以木為彀、用牛、馬、豬的皮作面,形狀類似矮桶式的。大型的“鼓”多半懸掛在鼓樓中,或大雄寶殿的檐角下。中、小型的“鼓”,則配以“吊幢”,架放在鼓架上,以備贊誦唱念之用。“手鼓”(最小的鼓、或有柄的小鼓)則於離位行進時執持敲用。
大鼓的敲法:右手執槌(桴)打鼓,左手執槌敲吊鐘,敲打的時候,必須註意“節拍、板眼”,不可錯亂。
“手鼓”的拿法和敲法是:不敲時,兩手捧持;椎橫擺在鼓的外面,用兩食指與兩中指托住,兩大指挾在鼓內,其余四指(兩無名指與兩小指)環擺著。——這種姿式叫做“捧月手鼓”。
敲擊時左手持鼓,右手執槌。持鼓是以左手大指和食指,中指托之。執槌是以右手大指、食指和中指合持,向內敲之。
另有壹種如團扇形有柄的單面“手鼓”,則用左手握持其柄便可。
以上所介紹的敲擊法,都是現在所常見的普通的打法。另外,大陸時期叢林中的日常生活、說法、上堂等活動的鼓板,我們大略的列舉於後:
壹、法鼓。
二、登座鼓。
三、茶鼓。
四、齋鼓。
五、問訊鼓。
六、放參鼓。
七、昏鼓。
八、曉鼓。
九、更鼓。
十、浴鼓。
十壹、普請鼓。
十二、火鼓。
以上這些鼓板,現在臺灣的寺院中,已經很少有人使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