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總局第85號令《中國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CCAR-339SB)中關於禁止乘機旅客隨身攜帶但可作為行李托運的物品的有關規定。
禁止乘機旅客隨身攜帶但可作為行李托運的物品包括:附件壹規定的物品之外,其他可以危害航空安全的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術刀、屠宰刀、雕刻刀等專業刀具,文藝單位表演用的刀、矛、劍、戟等,以及斧、錘、錐、加重或有尖釘的手杖、鐵頭登山杖和其他可用來危害航空安全的銳器、鈍器。
非托運行李的體積應能置於旅客的前排座椅下或封閉式行李架內。
A 免費隨身攜帶物品的重量,每位頭等艙、公務艙旅客以10千克為限,每位經濟艙旅客以5千克為限。
B 持頭等艙、公務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持經濟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隨身攜帶壹件物品。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長、寬、高分別不超過55CM、40CM、20CM。
C 超過上述重量、件數、體積限制的免費隨身攜帶物品,應作為托運行李托運。
下列物品不得作為行李或夾入行李內托運,也不得作為免費隨身攜帶物品帶入客艙運輸。 危險品、 槍支(獵槍和體育運動用槍支除外)、軍用或警用械具類(含主要零部件)、 管制刀具。 活體動物、帶有明顯異味的鮮活易腐物品(如:海鮮、榴蓮等)。
托運行李
托運行李包裝
托運行李必須包裝完善、鎖扣完好、捆紮牢固,能承受壹定的壓力,能夠在正常的操作條件下安全裝卸和運輸,並應符合下列條件:
A 旅行箱、旅行包和手提包等應鎖好,以防內物丟失。
B 兩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為壹件。
C 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D 竹籃、網兜、繩子、草袋、塑料袋等不能作為行李的外包裝物。
E 行李內外應寫明旅客的姓名、詳細地址、聯系電話。
托運行李重量及體積限制
A 每件行李最大重量不得超過45千克 ,長、寬、高分別不得超過100CM、60CM、40CM;超過上述規定的行李,應作為貨物運輸,不能作為行李運輸。
B 每件行李最小重量不得低於2千克,長、寬、高分別不得短於30CM、10CM、20CM;不符合上述規定的行李,不能單獨作為托運行李運輸。
不得作為托運行李運輸的物品
下列需要專人照管的物品,不得作為托運行李或夾入行李內托運,而應作為非托運行李帶入客艙運輸。對旅客違反此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國航只按壹般托運行李承擔賠償責任。
重要文件、商業文件和資料。
證券
匯票珠寶。
貨幣
貴重金屬及其制品。
古玩字畫。
旅行證件
易碎易損壞物品、易腐物品。
樣品、絕版印刷品或手稿。
電子產品、數碼產品、攝像機原配件等。
移動電話、隨身聽唱機、電腦軟硬件等。
個人需要定時服用的藥品。
免費行李額
-計重制
持成人或兒童客票的旅客免費行李額為:頭等艙旅客40千克,公務艙旅客30千克,經濟艙旅客20千克。持嬰兒客票的旅客免費行李額為10千克,最大尺寸不超過115厘米。
-計件制
計件制的免費行李規定適用於中美中加航線。頭等艙旅客、公務艙旅客可以免費托運兩件行李,每件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58厘米,重量限額為32千克。經濟艙成人和兒童旅客可以免費托運兩件行李,每件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58厘米,兩件行李三邊之總和不得超過273厘米,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額為23千克。按成人票價10%付費的嬰兒可免費交運壹件行李,每件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15厘米,另外還可免費交運壹件全折疊式嬰兒車或搖籃。超過規定限制的大小及重量的行李要收取 逾重行李費。
行李賠償
國內航線 :托運的行李發生部分損壞、丟失,賠償金額,按照損失的重量,每千克不超過 100元人民幣,如果行李的價值每千克低於100元時,按實際價值賠償。行李損壞時,按照行李降低的價值賠償或負擔修理費用進行賠償。
國際航班:按照蒙特利爾國際公約以及華沙條約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