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戶部尚書:掌管全國的土地、賦稅、戶籍、軍需、薪俸、糧餉、財政收支。
3.禮部尚書:掌管朝廷禮儀、祭祀、宴飲、朝貢。
4.刑部尚書:掌管國家司法和刑事監獄的大臣。
5.兵部尚書:掌管全國綠營士兵和武職官員的機構。驛內外武職官授封影典,載驛制,驗簡法,士兵數。
6.工業部尚書:主管全國的農墾、水利、土木、交通、官辦工業。
添加於清末
7.外交部尚書:他負責壹切對外事務,除了簽訂條約、劃定邊界、派遣使節之外,更多的是貿易、海防、路礦、關稅、郵電、華工、傳教、旅行等事務。
8.郵電部尚書:交通行政,包括航政、路政、電政、郵政、總務等。
擴展數據:
歷史發展:
1.清五年,於天聰(1631)仿明朝六件。當初貝勒(太子、郡王)是丞相各部;有滿、蒙、漢官員掌政、政、齊信郎、鄂哲庫。順治元年(1644),丞相貝勒部停職;改程錚為尚書,參政為侍郎,主任為博士,副主任為外交大臣,量哲庫為主事;開心郎沒有變,壹直到順治十五年。雍正元年(1723)以後,大學士往往掌管各部,尚書以下官員有時增減。
2.光緒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將宰相外辦改為外務部,這是在六部之外增加壹個新部的開始。29年,增設商務部。三十壹年後,將增加校部和巡檢司。六部制逐漸發生了變化。
3.光緒三十二年,清政府宣布“仿立憲”,改住院部為學位科,兵部為陸軍部,工商部與新成立的商務部合並,組成農工商部。原院改名為管理部,刑部改名為法部,並增設民政部和郵電部。將原有的太常寺、光祿寺、紅林寺並入禮部,增設行政參議廳、禮部、太常寺、光祿寺兩個殿堂,以及禮器庫、禮學館。
4.宣彤三年(1911)四月,清政府成立了責任內閣。5月,責任內閣頒布官制,設立專利局和文官局,吏部撤銷。6月,禮部改為禮部,成為清政府專門負責禦殿、禦墓的禮制和制作禮器的機關,並負責禮樂的培育和制定更多的規則。六部制變了。
百度百科-六本書
百度百科-清代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