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璧,是壹種扁平狀中有穿孔的圓形玉器。成書於秦漢時期的《爾雅·釋器》解釋玉璧:“肉倍好謂之璧,好倍肉謂之瑗,肉好若壹謂之環。”邢禹疏:“肉,邊也,好,孔也,邊大倍於孔者名璧。”玉璧在中國古代作為瑞信之物曾廣為流行。《周禮·春官·大宗伯》載:“以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以青圭禮東方,以赤璋禮南方,以白琥禮西方,以玄璜禮北方。”由此而知,玉璧作為禮“天”的祭器,使得它在漫長的中國古代玉器長河中占有著極其重要的地位。?
從出土實物來看,玉璧的孔徑與器體之間的比例並沒有嚴格的規定,也就是說並不壹定像《爾雅·釋器》所載壹定要“肉倍於好”。因此,我們現在壹般習慣於把寬邊小圓孔的片狀圓形玉器統稱其為“玉璧”,而把窄邊大孔的玉器稱其為“環”,至於“瑗”這種名稱則較少使用,“環”和“瑗”都屬於璧類玉器,是屬於特殊類型的玉璧。?
玉璧的用途大致上有下列幾種:壹是作為祭器,祭天、祭神、祭山川河海等等。二是禮器,用作禮天以及身份的象征,如《周禮·春官·大宗伯》所載:“子執谷璧,男執蒲璧。”三是作為葬玉,古人認為玉可以防腐和避邪,《周禮》曾記述:“駔圭、璋、璧、琮、琥、璜之渠眉,疏璧琮以斂屍。”四是作為壹種信物,用以傳達某壹種特殊的信息,《荀子·大略》載:“問士以璧,召人以瑗,絕人以玦,反絕以環。”說明在春秋戰國時期用玉璧來表達相見之禮,在各國交往之間,也往往以玉璧作為瑞信之物而成為壹種憑信。五是作為佩飾,尤其是在唐代以後,玉器失去了漢以前的神秘色彩而庶民化之後,以玉璧為佩飾更是大為流行。?
新石器時期的玉璧?
玉璧最早出現在新石器時代,據考古資料來看最早的玉璧出現在紅山文化、良渚文化以及龍山文化等時期,此時的玉璧多是素面無紋,器形簡單。如遼寧省博物館藏紅山文化玉璧,這些新石器時代晚期的玉璧都具有壹定的原始性。其制作工藝粗糙,玉璧的造型不規範,中心部位厚於外緣,使得玉璧的外緣呈刃狀,也許此時的先民還將玉璧用作切割的工具亦未可知。而且此時已經出現了雙聯壁和三聯形璧。另外由圖2可以看出,玉璧的邊緣有兩個細小的穿孔,明顯是用以佩戴。再如良渚文化玉璧這件玉璧現藏於浙江博物館,直徑達24.3厘米、內徑4.9厘米、璧厚1.2厘米。該玉璧切割規矩整齊,璧身光素無紋,玉質溫潤,是典型的“好倍於肉”。如此大尺寸的玉璧顯然不適合佩戴,應當是祭祀或是隨葬的器物。?新石器時期的玉璧無論是紅山文化還是良渚文化,都有壹些***同特征;壹是玉材方面,都是就地取材,如紅山文化玉器基本都是遼寧所產的岫巖玉,而良渚文化玉器基本都是當地所產的透閃石、陽起石類材質;二是制作工藝方面,基本都是素面無紋飾,制作工藝粗糙,切割痕跡明顯,多數器物造型不規範。較紅山文化稍晚些的良渚文化玉璧,其制作工藝有明顯進步,“在極少數玉璧的璧面上,還有用極為淺細的陰線刻出的鳥紋或其他的圖文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