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購:企業資本經營的壹種,主要形式有資產收購和股份收購。
2.M&A:主要形式有合並、兼並和收購。
第二,方法不同
1.收購:獲得對方企業的控制權。
2.M&A:是企業的整合。
第三,特點不同
1.收購:原投資方失去對企業經營的控制權,本質是獲得控制權;任何企業不得以任何名義收購古董、文物和珍貴藥材,屬於非法倒賣和走私,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和刑事責任。
2.M&A:M&A的動機根植於競爭的壓力,收購方可以通過在競爭中淘汰或控制對方來提高自己的競爭實力;企業競爭優勢的存在是企業並購的基礎,企業通過並購從外部獲得競爭優勢;M&A動機的實現過程是競爭優勢的雙向選擇過程,並產生新的競爭優勢。在選擇目標企業時,收購方是針對他所需要的目標企業的具體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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