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兩年的考古發掘,***清理出房址43座,墓葬6座,灰坑33座,環壕1條,發掘面積達4000余平米。出土近千件珍貴遺物,包括陶器、石器、骨器、蚌器和玉器等。特別重要的是在7座房屋中發現了較完整的房屋頂部木質結構,再現了新石器時代半地穴式房屋的構築框架情況,這在國內史前考古當中都是極其罕見的。此外,在其它幾座房址當中還發現了淩亂堆棄的大量人骨遺骸,其中壹座房址內有多達97具人骨遺骸,反映了當時復雜的部落生存景象,對於深入研究新石器時代當地原始居民的社會結構、政治關系以及生活方式提供了極為重要的實物資料,具有極其重大的學術研究價值。
哈民遺址房屋居址平面成排或成組分布,壹般呈東北—西南走向,門道朝向壹致,為東南向,排列比較整齊。房址都是半地穴式,平面呈“凸”字形,有長方形門道和圓形竈坑。房屋平面多呈圓角方形,或圓角長方形,穴壁較直,面積多在10~40平方米不等。穴壁存高0.1~0.9米。門道多呈斜坡狀槽形,門向集中在130°至140°之間。竈坑位於居室中部偏南,平面多為圓形,斜壁平底,內部包含大量的灰燼和燒焦獸骨殘渣。居住面及四壁多經過燒烤,呈紅褐色,居住面局部發現少量柱洞。居住面上普遍散布有豐富的遺物,包括生活用具、生產工具以及裝飾品等。生活用具多為陶制品,如罐、壺、盆、缽等盛儲器。生產工具壹般常見有石制品,如磨盤、磨棒、斧、錛、鑿、杵、鋤及球等實用器。裝飾品多見骨、蚌飾件和珍稀的玉器。
其中有7座房屋因火燒後完整或局部的保存了房屋頂部的木質構架結構痕跡。根據木質構架結構遺痕清理出來木質結構的形態和現象,幾乎可以復原房屋頂部的原始形狀。清理結果顯示,屋頂是由檁、椽等呈層捆綁、扣合構成,形成坡狀的梁架式屋頂,清理結果基本展示了原房屋的基本結構與形狀。此外,還有3座房址頗為奇特,房內出土有大量人骨遺骸,其現象極其觸目慘烈,當是草草斂屍後聚葬。遺骸呈現出淩亂、破損和焚燒等跡象,其中40號房址內可辨識不少於97具人骨遺骸,骨骸部分有火燒痕跡,經現場鑒定多為婦女和兒童。
作為靈魂歸宿的墓葬,古人的喪葬習俗通常可以理解為現實生活的縮影,例如,墓葬的分部與布局、墓葬的排列與走向等,與這些對應的可以是家族或家庭的壹些構成情況。哈民的墓葬僅發現6座,散布於房址之間。除了3號墓葬發現於11號房址內,其它墓葬都是土坑墓。6號墓葬為圓形土坑豎穴墓,其余的均為長方形土坑豎穴墓,墓穴較短淺。葬式除了6號墓葬是三人仰身屈肢葬之外,其余墓葬都是單人仰身疊肢葬,墓葬內幾乎不見隨葬品。
哈民遺址清理出土的灰坑也較少,其平面形狀呈圓形、橢圓形、圓角方形、不規則形。坑體多為平底和圜底。灰坑內出土遺物較少,僅見陶片、動物骨骼、蚌殼等。
鉆探並結合探溝等方法,初步確定了哈民遺址北區的環壕走勢和形狀。哈民北區環壕為東西長350、南北寬270米,呈橢圓形封閉狀的聚落環壕。環壕溝體截面呈梯形,壕深0.6~0.8米、寬1.2~2.1米,壕溝內填土為疏松的黑褐色花斑土,包含少量陶片、動物骨骼、蚌殼及人骨等。根據現象分析,到了這壹時期,這類環壕的實際功能僅僅具有象征意義。
作為盛儲器出現的陶器在哈民遺址最主要的器形有以麻點紋為特色的筒形罐、壺、缽、盆等,多數成組出現。此外還有少量的丫形器、陶餅、彩陶片等。陶質絕大多數為砂質陶,還有少量的泥質陶和夾砂陶。泥質陶和夾砂陶的發現數量較少,皆為陶片,陶質堅硬。此外,泥質紅陶還見有少量的彩陶片,所見紋飾有橫向條形黑彩紋和弧線對頂三角黑彩紋。
哈民遺址發現的石器多為石質工具。制法以琢制和磨制為主。器類有磨盤、磨棒、餅、斧、錛、鑿、砍砸器、環狀器、杵、鏃、葉等。從石器的巖性看,主要有石英石、石英砂巖、鞍山巖、矽質灰巖、燧石、瑪瑙、玉料等。根據生產工具的組合關系來看,哈民遺址的先民們,應當是從事以農耕為主,兼具捕撈和狩獵的經濟模式。
骨角蚌器除了用於生產工具,多數制作成裝飾品,由於這類物質是有機質,保存下來的數量通常不很多。壹般多見器形有錐、針、鏃、匕、刀及墜飾。這類遺物還為我們提供了壹些自然環境、古氣候等方面的信息。
玉器在8000千年前就成為人類精神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奢侈品,也被認為是通天理地、曉諭鬼神的惟壹載體。哈民遺址玉器見於個別房址內,其中的壹座房址(37號房址)出土有圓角方形、圓形玉璧、雙聯璧、玉環、玉鉞、玉墜飾等,出土玉器質感細膩溫潤、造型精美,這對於解釋了古代人類生活習俗、審美情趣以及宗教信仰提供了重要的實物資料。
初步推斷,哈民史前聚落遺址所處時代當為距今約5500年左右,大體與紅山文化晚期相同。